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关于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规划〔2016〕480号)等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审核认定工作。
此次申报工作共收到地方政府、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报来项目261个。我局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专家评选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委托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核实了进入初选名单的项目。根据专家评审和项目核实情况,现对拟入选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6-30日。
联系方式: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010-88653401,8865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