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评选确定的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装机3KW分布式发电系统,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8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资32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80万元。户均投资为240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户投资16000元,市、县财政每户配套资金4000元,户自筹资金4000元。项目建成后,产权归项目农户所有。
按照项目计划下达建设要求,为突出项目的试点示范性,经实地考察,项目选址确定在广至藏族乡新堡村进行实施,该村是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户从全村现有的3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出,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确定、村级初审公式、乡镇审核公示”的评选方式进行评选,重点照顾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残疾人户、一二类低保户,该项目对评选确定的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装机3KW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项目计划于2016年10月初开始动工建设至2016年11月底竣工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产权归项目农户所有,预计每年可为贫困户带来3000元以上收益,收益期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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