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富裕电能消纳,破解弃风弃光难题,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电力消费,提高电气化水平,促进经济稳增长,12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的第161号文件。文件中对于如何利用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如何利用新能源进行电解制氢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该政策的出台,不但给有志于在新疆地区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上下游企业指明了方向,也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解决弃风弃光难题 “电气化新疆”政策应时而生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新疆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也是中国发展新能源最快的省区之一。截止2016年8月底,新疆累计投产新能源总装机2585.6万千瓦,其中,风电1705万千瓦、光电880.6万千瓦,新疆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不过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自2015年以来,新疆弃风弃光限电问题日益凸显。据相关部门统计,自2015年8月份以来,全国的平均弃光率为20%左右,而新疆自2015年11月以来弃光率一路飙升,从2015年12月份的接近60%弃光率,到2016年2月份已高达70%,成为全国弃光最为严重的省份。今年1-9月份,新疆弃风率40.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环比1—8月下降1.2个百分点;弃光率29.3%,月弃光率由2016年2月份最高的67.4%降低到9月份的36.8%。
新发布的《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是基于此而制定的。《方案》指出,“电气化新疆”是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煤、油、气的能源消费方式。我区热电联产机组占火电装机的约90%,冬季供暖期电网调峰异常困难,为保证居民供暖,风电、光伏机组被迫停机,致使我区优质的风电光电资源得不到利用,风电和相关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推广电能替代可以消纳低谷电力,缓解电网调峰和供热矛盾,保障供热需求,同时减少弃风电量,提高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促进风电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气化新疆”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就业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电气化新疆”,有利于构建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扩大电力消费,消纳富裕电力,提升我区电气化水平,带动相关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