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模式创新和工作保障
鼓励各地深化探索光伏养老、光伏贷等家庭屋顶光伏推广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融资、运维等市场化推进
模式。通过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积累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示范成功经验,推动光伏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侧改革,探索区域内直接交易等商业模式。积极探索大型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地面光伏电站发电直供以及工业园区内光伏发电消纳交易等模式。各地各有关部门需加强太阳能项目专项资金及补贴管理,落实光伏项目税收支持政策,支持光伏项目业主落实项目融资。国网公司有效简化光伏项目并网流程,做好光伏项目并网服务,加快丽水、衢州等电网薄弱地区配网建设,有效提高光伏电价附加结算效率。各地要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经济性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推进光伏发电应用的良好氛围,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
六、投资估算与社会影响评价
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区域电源结构,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群众节能意识,对浙江省太阳能产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根据现有光伏设备市场情况,初步估算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 1000 小时。参照浙江省已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造价,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单位千瓦静态投资约 7500 元/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约 6500 元/千瓦。
根据浙江省光伏项目规划目标,预计到 2020 年光伏项目投
资总额达 550 亿元左右;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提供清洁电力 80 亿
千瓦时,减少 CO2 排放 97 万吨,每年增加税收约 12 亿元。
此外还将带动浙江省电网配套建设、运行管理等延伸产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其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行管理环节吸纳的劳动力最多。估算至 2020 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将创造 2 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
附件:1.浙江省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布图
2.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重点镇、重点村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