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扶贫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来源:中电云商光伏易发布时间:2016-11-11 14:29:13

索比光伏网讯:如何确定扶贫对象呢?

对于这些扶贫对象确定,是由当地扶贫办来确定,因为扶贫办掌握着辖区内贫困户信息、贫困人口的数量、种类和分布。

2016年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号)。通知中指出,本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指标分配见下表。

扶贫类型总结:

根据电站性质分类总结了以下三种扶贫类型:

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3至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3、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扶贫资金从哪来?

从各地实践情况看,光伏扶贫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初始投资资金的来源问题,需要金融政策的支持。一些扶贫项目都是由社会、企业等捐助,对于企业来说不能一味的付出,毕竟企业也要生存,员工也要养活。所以对于扶贫来说,不能让企业只付出,而是要通过政策、商业手段,让企业付出的同时也能获利,只有这样良性发展,才能保障扶贫项目的建设质量。这里就需要国家和地方加大金融政策的扶持,如银行贷款获得利率优惠政策等。

下面我们来回顾下各个地方是怎么解决这一问题的。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过程

1、开发流程

现阶段光伏扶贫多为户用,安装容量多为3kw、4kw、5kw,下面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开发流程:

2、涉及部门

发改委:办理光伏扶贫电站备案手续,确定全年装机规模,协调其他各部门制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扶贫办:汇总光伏扶贫的对象及数量,确定扶贫项目的容量,发放光伏发电收益到扶贫对象手中。

电力公司:协助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做好上网电费结算工作。此外还得安装光伏项目计费电表。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帮助解决光伏扶贫项目融资贷款。

补贴发放程序:首先由地方财政、价格和能源部门初审,经国家财政部门会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三家审批,然后再由中央财政下拨至地方省市县区级财政,继而发放。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台安县关于支付乡村振兴光伏收益资金的公告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57:22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关于规范江苏尚德品牌授权使用、市场经营秩序及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公告来源:尚德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10-16 09:32:06

江苏尚德发布严正公告,全面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公告明确授权主体、使用边界及违规后果,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声誉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光伏行业健康生态,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弘元绿能关于网络不实信息侵权及依法维权的严正声明来源:弘元绿能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8:10

弘元绿能近日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不实信息,明确表示相关言论严重失实,已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声明指出,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社交平台用户未经核实,捏造并散布所谓“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债务违约”等虚假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公司强调,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各项光伏制造业务有序开展,财务状况健康,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弘元绿能已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团队全面收集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声明呼吁公众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抵制和举报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198字)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0:17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7:01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关于浙江高创绿能科技公司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年产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的公示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9 05:50:35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