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发改委关于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电价及接网补助的通知
主要内容: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清丰润清风电场(100MW)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2、河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启动一批示范项目。2017年,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工作全面展开。2020年,在能源终端消费环节形成年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总量65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带动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约2.6个百分点、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3、河南商城县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企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收费予以优惠,优惠方式和额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健康发展和调整列入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项目的通知
主要内容:确定了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的安排和实施情况,明确已纳入两个文件项目的分类处置方法:今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正式列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6月30日前开工但未并网的项目,列入河南光伏电站备案选项目库,以后安排年度指导规模时优先考虑;如果今年12月30日前仍未并网的,取消备选项目库资格;如果6月30日前未开工的项目,将取消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的资格,也不得列入河南省光伏电站备选项目库。
5、河南新县印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每户贫困户建设规模不超过3千瓦计算,每个试点村建设1个50千瓦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2个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此次5个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10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为280千瓦。
6、河南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2016~2020年,在全省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选择实施,保障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光伏发电扶贫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7、河南要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未经国家批复不得实施
主要内容:除台前县外其他市、县,可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参照本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编制办法、申报程序,以县为单位申请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经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初审后,于6月底前报送我委及省扶贫办。实施方案未经国家批复,不得实施,对于擅自施工项目,风险由企业及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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