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听取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意见建议的会议。该会议通知内容显示,参会的部门和企业包括财政部经建司、能源局新能源司、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三峡集团等。据参与次会议的人士透露,与会代表表达了不希望新一轮标杆电价降幅过大的意见,还希望对新项目的时间限制从2017年1月1日延迟至当年6月30日。
在此之前,业内广泛关注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下调风电、光伏补贴力度,其中三类地面光伏标杆电价下调幅度在23.5%~31.2%之间,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补贴标准也计划大幅下调近40%,远超行业预期。在这份通知中,Ⅰ类、Ⅱ类、Ⅲ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拟分别由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下调至0.55元/千瓦时、0.65元/千瓦时、0.75元/千瓦时,对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中“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拟由目前执行的0.42元/千瓦时下调至Ⅰ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Ⅱ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Ⅲ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
而根据近日相关部门向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集团,及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两家电网企业和水规总院下发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和前一轮发给各省级政府征求意见稿相比,分布式光伏标杆补贴有一定程度的上调。
根据发改委公示的最新意见稿,考量各界意见后,新的补贴方案预计上调分布式光伏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金,最低为0.35元/千瓦时。Ⅲ类资源区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将自前次意见稿的价格调升,初步制定为I、II类资源区补贴0.3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0.4元/千瓦时。另一方面,地面型电站的新补贴方案暂维持不变,分别是:I类资源区0.55元/千瓦时、II类资源区0.6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0.75元/千瓦时,分别较现行补贴有31%、26%以及23%的跌幅。
光伏业内人士认为,若相关意见稿内容属实,其中提出了非自然人项目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电网企业不再垫付,或将令分布式光伏推广变得更加困难。对于“全额上网”模式补贴发放,9月29日发布的版本提出将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此次披露的征求版本则调整为,非自然人项目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自然人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付。日前已有消息传出,国网公司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将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并按照(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制管理。但国网公司方面尚未对此进行证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侯守礼在“2016中国光伏领袖高峰论坛”上表示,将初步考虑制定差异化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并伴随产业技术进步,逐步下调光伏发电补贴水平,直至取消补贴。多家光伏企业表示,长期来看,补贴和电价下调不可避免,从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等方面寻求创新是唯一出路。
而另一方面,光伏“骗局”的论调也引发业界忧虑,行业协会的严正声明让补贴再次成为焦点。
10月9日,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发布的《关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意见征集的紧急通知》称,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将对我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影响重大。
10月11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光伏协会)发布《关于格隆汇针对光伏产业不实言论的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对此前一家自媒体发布的《光伏,也许一直都是一场骗局》(以下简称《骗局》)一文逐一反驳。《骗局》中,作者提出了“光伏行业的风险早就在酝酿、发酵,只是被产业政策之手掩盖,一开始就以‘低碳经济’打造骗局的光伏注定不能长久。”“一个不靠补贴就赚不了钱的行业,一个以低碳为标志却实则高能耗、高成本的行业,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等等。针对文中光伏“高污染、高能耗”“不便宜”“是落后产能”“不靠补贴不能生存”的核心观点均被详实的数据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