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临形势和主要问题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有利于构建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能源基础设施大通道;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有利于拓展能源发展新空间。但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要素优势正在减弱,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济运行潜在风险加大,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趋紧,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我省能源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主要是:
(一)火电利用小时显著下降。2015年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仅3872小时(全国平均4329小时),较2014年下降953小时,较2010年下降约420小时,存在阶段性的火电产能富余。
(二)农村电网薄弱环节有待加强。通过“十二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全省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较2010年有显著提升,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网与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县域的农村中低压线路供电距离较长,配变容量不足,因制茶、春节返乡等季节性负荷造成过载问题,“低电压”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域农网缺乏系统改造,未形成“改造一片,完善一片”“改造一个村,达标一个村”的效果。
(三)“北电南送”压力有待缓解。我省已建及在建骨干电源主要集中在北部,已投产装机占全省装机接近60%,而近60%的用电负荷在南部,“北电南送”压力较大,电源布局需进一步合理优化。
(四)能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我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水电、天然气、风电、核电比重从2010年的55.4︰24.8︰15.2︰4.2︰0.4︰0发展到2015年的50.5︰24.6︰11.6︰5.0︰1.1︰7.2。能源品种增加、清洁能源比重上升,但“十三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化石能源消费仍占我省能源结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集约高效的能源利用形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仍是今后须着力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节能环保压力日益凸显。尽管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十三五”期间我省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将推动能源需求持续较快增长,能源生产及消费所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难度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即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和电源布局,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着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努力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和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需求、开放发展。着眼更大范围的能源平衡和区域布局,建立多元化和多极化的能源供应渠道,加快能源储备基地和大通道建设,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对周边地区的吞吐和辐射能力,保障能源供给安全。
(二)坚持优化结构、清洁发展。清洁高效发展煤电,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投产时序,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推进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三)坚持市场引导、创新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目标,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加强创新驱动,提升能源科技应用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四)坚持节能优先、协调发展。贯彻系统节能、协调发展思路,把能源节约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市场调节与行政考核相结合的节能体制机制,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五)坚持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全面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各能源行业的需求预测和供应能力预测,“十三五”我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42亿~1.62亿吨标煤,年均增长3.1~5.8%。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50.5%下降到41.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6%,清洁能源比重从24.9%提高到28.3%。2020年福建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1.2%、石油30.5%、水电7.1%、核电11.0%、天然气6.7%、其他能源3.5%(含风电、生物质、太阳能)。
——电源结构进一步合理。考虑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2020年全省用电量2500亿~278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6.2~8.5%;用电最高负荷4420万~4850万千瓦,年均增长7~9%。人均综合用电7000千瓦时,其中人均生活用电1600千瓦时。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达6500万~7000万千瓦。其中:火电4154万千瓦(气电386万千瓦),占59.4%,“十三五”新增1300万千瓦左右;水电1180万千瓦,占16.8%,与“十二五”基本持平;核电871万千瓦,占12.4%,新增326万千瓦;抽水蓄能155万千瓦,占2.2%,新增35万千瓦;风电500万千瓦,占7.1%,新增324万千瓦;光伏90万千瓦,占1.29%,新增75万千瓦;生物质50万千瓦,占0.71%,新增2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占46.2%。
——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完善“省内环网、沿海双廊”的500千伏电网,建成具有自动化、信息化、互动化特征的坚强智能电网。至2020年,电网智能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福州、厦门中心城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省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变电总容量和线路总长度分别达到24300万千伏安和46650公里;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99.975%、99.930%。
——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淘汰单机容量1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71.2万千瓦。202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小于310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小于5%;新建煤电脱硫效率达95%以上,脱硝效率达80%以上;现役煤电改造后的脱硫效率达9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70%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