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管〔2016〕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顺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约能源资源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印发。
《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行动指南,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各单位要以《规划》为统领,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思路,抓好重点节能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及省级教育、科技、司法、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应依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省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23日
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我省“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能源资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十二五”的节能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成效。
——能源消费结构更加优化。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54.53%,汽(柴)油占24.47%,天然气占4.53%,煤炭占1.74%,其他占14.73%。“十二五”期间,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逐年上升,煤炭、汽(柴)油消费比重逐年下降,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呈不断优化的趋势。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约4.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209.34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5.59亿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172.86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6.7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46.13立方米/人。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67%,单位建筑面积下降31.22%,人均用水量下降14.57%,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
(二)工作进展。
——组织管理逐步健全。省和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的职能逐步得到加强,大多数县(市、区)成立或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或设置了能源管理岗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日趋顺畅,与教育、科技、司法、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密切,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共同推进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格局。
——计量统计逐步规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建设了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数量由2010年的2万余家增加到2015年的约4.2万家。持续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实施分区、分户、分项计量,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采用国管局开发的统计信息系统对能源资源消费数据逐级进行填报、审核、汇总、分析和报送,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推进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统计数据质量逐年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取得新进展。
——监督考核逐步加强。省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权重逐年增加,导向作用日益明显;各市、县(市、区)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考核也逐步得到加强。各地、各部门日益重视节能监督检查和节能监察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对全省660家公共机构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有效地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宣传培训逐步拓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综合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全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依法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良好的节能行为习惯逐步养成。组织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约1156人参加清华大学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组织开展节能工作负责人、统计员集中业务培训,累计培训约5.4万余人次,节能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示范引领日益明显。认真组织节能基础好、节能制度健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高的公共机构,积极参加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69家公共机构被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建设,全省建成节水型单位466家。省教育、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型示范高校、节能型示范医疗单位创建活动,建成省级节能型示范高校46所、节能型示范医疗单位30家。创建示范单位对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场机制有效运用。积极探索市场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有效运用,引导各地、各部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约2062万平方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25个,采用分时租赁等模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34辆,采取BOT等模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1139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