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利影响
下半年市场增长放缓,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供需失衡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加速市场竞争,压缩企业利润空间。“630抢装”后,“领跑者”基地项目招标价格屡刷新低。业内人士纷纷对成本下降速率同价格下调是否匹配表示担忧,恐引发价格竞赛。
上半年并网量快速增长,弃光限电矛盾更加突出。受电力消纳及输送能力限制,我国长期存在弃光限电问题,“630抢装”进一步增加了电力输运的短期压力。2015年全年,甘肃弃光率31%(弃光电量26亿千瓦时),新疆弃光率26%(弃光电量18亿千瓦时);2016年上半年,甘肃弃光率32.1%(弃光电量15.11亿千瓦时),新疆弃光率上升到32.4%(弃光电量13.35亿千瓦时),陕西首次发生弃光限电情况(弃光率为1.7%)。近期,甘肃省发布了400小时保障性收购政策文件,虽然后来暂缓执行,但仍反应出地方弃光限电的突出问题。
推进光伏产业市场化的几点建议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管理,避免低价恶性竞争。深入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条件退出机制,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进行动态管理,推动行业规范与“领跑者”计划、电站建设、补贴发放、信贷授信、出口退税等的政策联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产业集中度。
完善补贴形成机制。制定合理、可预期的补贴形成机制,防止因政策调整带来较大的市场波动。研究逐步将直接制定分资源区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转为制定价格形成规则,建立和完善补贴逐步下调机制。
缓解弃光限电问题。统筹规划光伏应用布局与目标,在具备接入电网和本地消纳条件的地区,结合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以及电网通道建设现状及远期规划,合理安排光伏电站布局与“十三五”远期装机目标。深入落实实施《可再生能源法》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条例,以及《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展抽水蓄能、燃气等调节能源,探索促进光伏发电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开展火光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试点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