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经贸合作。
发展边境贸易,优化商品贸易结构,扩大服务贸易量;拓展经贸合作领域,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在扩大农产品、能源矿产、建材以及造纸产品、纺织品等贸易规模的同时,稳步提高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品的生产水平;
——加强旅游、物流、金融、咨询、广告、文化创意等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技术诀窍外包,开展软件研发、数据维护等领域合作;
——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
——引导边境贸易向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完善。
(五)拓展人文交流合作。
重点深化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扩大民间往来和交流。
——发展旅游业,开辟跨境跨区域旅游线路;
——着力完善三方边境城市旅游休闲度假功能,提高旅游产品多样性,共建良好的旅游环境;
——推进跨境、跨区域旅游综合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包括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注意在旅游中保护三方当地的环境。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游客救助机制;
——研究培育共同旅游品牌,开展游客信息汇总工作的可能性;
——加强教育和科研机构间交流合作;
——加强三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及知识产权领域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着力打造文化交流品牌,拓展直接创作联系,深入开展戏剧、音乐和杂技、电影、民间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事务和文化领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六)加强生态环保合作。
——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可能性,开展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森林防火及荒漠化领域的合作。
——扩大防灾减灾方面的合作,在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跨境森林和草原火灾、特殊危险性传染病等跨境高危自然灾害发生时,加强信息交流;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
——共同举办环境保护研讨会,探索在研究和实验领域进行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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