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西藏发改委获悉鲁源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日喀则市“光伏+农业生态设施”产业示范项目一期100Mw审查备案。
《关于鲁源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日喀则市“光伏+农业生态设施”产业示范项目一期100Mw的申请)(鲁源光伏[2016]04号)经审查,符合《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备案。
备案的相关事项包括:一、项目建设单位为日喀则市鲁源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址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江当乡;项目备案规模为100兆瓦,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二、备案文件自发文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纳入年度实施方案。三、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重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主要内容。四、根据我区“十三五”规划,到2 0 2 0年我区电力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约4 6 0万千瓦,但受电网安全运行条件和市场消纳容量限制,我区光伏发电面临弃光风险,企业慎重决策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及其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