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如下: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2016 年 8 月 2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 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提名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103),其中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赵世君先生由于个人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即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亦不再参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决定撤消提名赵世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撤消议案的具体情况,具体详见 2016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决定撤销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人数及任职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重新提名李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方式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简历:
李莹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间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北京证券投行华东部项目经理、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伙人、北京凤凰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李莹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