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缺失致“擦边球”频现
光伏与农业相结合本来是一件特别好的事,传统农业可以迎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光伏可以有更多的利用空间,似乎,光伏农业的发展形势一片大好,但记者在采访了不少产业及投资人士后发现,中国的光伏农业处在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商业模式的问题,多部门利益协调问题等等,都仍困扰着这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以审批为例,由于过去人们对光伏农业的认识不足,再加上体制问题,我国光伏农业项目也如同九龙治水。一个项目的批准需要经过地方发改委、规划、水文、国土、农业、林业、环保消防、电力等众多部门审批,审批时间长、手续繁杂等,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光伏农业的发展。”中国光伏农业设计研究院首席农业专家、荣誉院长冯玉林认为,产业的标准化建设是首要因素。
因为光伏农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市场份额如此庞大的背景下,诸多问题乱象显现,比如有些项目打“擦边球”,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却占用林业用地,以此来谋求税收优惠以及国家补贴;再如光伏和农业的各自标准繁多,两个体系相结合势必会衍生出更多新的体系。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光伏项目假借农业项目圈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90%的项目是按‘种蘑菇’申报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搞光伏和搞农业跨界太大,大部分光伏人都不懂农业。某设计院设计的河南某山地食用菌生产基地,其实就是假借种蘑菇圈了一大片山地。某国企江苏的1000亩农业大棚已经并网发电,但是大棚底下却是野草……”
“边缘的政策环境、无统一建设标准、个别光伏企业的‘圈地行为’使光伏农业发展面临重重质疑,甚至出现了反对的声音。”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认为,“目前光伏农业亟须统一标准!对于成熟的细分领域,可先制定标准,对于尚不成熟的领域可先试点,逐步使标准建立起来。”
光伏农业的标准化问题也在全国两会上受到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汉能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河君在2016年两会提案中专门提出:“发展光伏农业的前提是要保证农业的正常生产,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不给农民在种植品种选择上造成负担。但目前,光伏农业大棚尚无国家的行业建造标准,各地自行其是,不利于大范围推广;一些地方在农用地上打‘擦边球’,违背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设施农业的用地标准,挤占了农地;一些地方将光伏板架在大棚后面,影响了棚室采光需求,为了保证采光又要加大间距,无形中缩小了种植面积,浪费了农地。”
标准化为光伏农业发展立规矩
经过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专家与专业光伏农业企业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在不久前通过了我国第一批光伏农业团体、企业标准,开创了世界光伏农业标准的先河。
这些标准包括:《光伏农业系统技术导则》、《光伏农业术语与符号》、《渔光一体池塘及园区建设、养殖管理技术规范》、《光伏猕猴桃果园技术导则》、《光伏油用牡丹园技术导则》、《光伏农业电站系统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规范》。
这些标准,是建立在通威、朗禾、豫新这三家已经有了三年以上光伏与水产养殖、光伏与个别经济作物种植经验的基础之上,并结合大数据分析形成。如通威提交的《渔光一体池塘及园区建设、养殖管理技术规范》就是建立在12万个数据支持的基础之上。
对于该标准的推出是否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张勇表示,该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光伏农业项目的实际状况,在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光伏农业产业联盟组织相关产、学、研机构制定,以更好地规范光伏农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推荐性地供企业以及各地政府参考。
“标准制定后还需要全社会支持,在成熟市场国家,许多类似事情也都是由民间组织完成的。”国家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原司长冯玉林表示,“光伏和农业的结合,创造了无限效益,增加了农业的价值。只有农业与光伏达到共赢,国内光伏农业才会有希望。”
“‘光伏农业标准’就是给相关企业立规矩,实现光伏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张勇说。
专家们认为,光伏农业作为新能源+新农业的新型产业模式,要想获得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抛弃赚快钱、发补贴财等狭隘思维模式。必须明确农业的主体地位,抛去做光伏农业就是做光伏的思想,要把光伏农业当成一种新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来看待,必须保证光伏的介入不会影响农业基本生产这条红线,确定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多种产业互相促进,以农业收益为主体,多种收益并存的发展模式,这是光伏农业发展的立足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