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台有好多朋友提问为什么自家的光伏电站电网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杆电价执行?怎么比国家规定的补贴少呢?
比如
辽宁的朋友询问:为什么辽宁地区光伏标杆电价是0.88元,电网公司结算时只能结算0.79元?
山西的朋友询问:为什么山西地区光伏标杆电价是0.88元,电网公司结算时只能结算0.74元?
是什么原因呢?
这是因为,对于全额上网的光伏项目,电网公司是暂时按照火电脱硫标杆电价+国家补贴来预结算的,因此造成了结算差异。
比如辽宁:
0.3685(火电脱硫标杆电价)+0.42(余电上网补贴)=0.7885来预结算。
比如山西:
0.3205(火电脱硫标杆电价)+0.42(余电上网补贴)=0.7405来预结算。
对于全额上网的光伏项目,需要先纳入国家可再生补助目录后,再进行清算,最后补足剩余的部分。
因此结算暂时有差异。
对于各地的脱硫燃煤标杆电价,目前在正在执行的政策为发改价格〔2015〕3105号《国家发改委发布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根据3105号文件制作了下面的表格,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