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甘肃工信委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甘肃2016年只保障光伏400小时,风电500小时收购。记者获悉,这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严重不符。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文件要求:甘肃一类光伏地区保障发电量为1500小时,二类地区1450小时。按此计算限电高达70%以上。
与限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2020年甘肃省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GW.包括:积极推进敦煌、金塔、肃州、嘉峪关、金川、凉州、民勤、高台等8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敦煌、金塔、玉门、金昌等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GW,其中光伏发电9.9GW、光热发电1.1GW。风电装机达到25GW。
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甘肃光伏、风电限电问题。2015年,甘肃售电量持续负增长;与此同时,近年来甘肃省新能源装机却猛增,电力电量出现了大量富余。甘肃新能源爆发式增长与市场消纳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我们希望,作为甘肃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做好企业的招商工作,更要做好预警,避免过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