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关于印发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衔接会议纪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409)和山西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2016年度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6]511号)要求,芮城县人民政府就山西芮城县国家生态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2016年项目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
一、 基本情况
1 招商人:芮城县人民政府
2 招商代理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3 招商编号:PVP-SXRC/SDG-2016-01
4 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境内。
5 项目简介:为推动国家光伏产业升级转型,引领电价下降,调整以煤电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芮城县建设国家生态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2016年光伏基地计划安装容量为50万kWp。根据光伏基地规划总体布局,基地共划分7个单体项目,其中:光伏发电示范项目6个,平台项目1个。建设期截至2017年中,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6 招商内容:在运城市芮城县建设国家生态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2016年的光伏电站项目,6个光伏电站项目,1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2万kWp,1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0万kWp,1个项目单体容量为8万kWp,3个项目单体容量为5万kWp,平台项目不再本次招商范围之内(另行择优招商)。
二、 投资商资格要求
7 投资商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8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参与申报。
9 投资商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投资商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达到5亿元及以上,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0 业绩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建设的投资商拥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总容量(按权益容量计)不低于300MWp(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
(2)对于山西省属能源企业,在山西省内拥有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总容量(按权益容量计)不低于50MWp(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同时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
11 投资商承诺在芮城县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12 投资商承诺遵循统一建设光伏基地公共设施的规定,接受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果,按照基地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建设、管理、运行、评估,并分摊费用。
13 投资商无不诚信行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议价转卖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14 以上各资信类要求,除特殊说明以外,时间均按2016年6月30日截止。
三、 投资商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15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日期: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
16 投资商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17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二环安定门内北京凤展大酒店四层第一会议室。
18 资料文件递交地点:2016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购买招商资料的潜在投资人(通过购买招商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与手机号),并后续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19 招商联系人:秦潇、付正宁。
20 招商人联系电话:010-51973148/15210127278(周一至周五,9:00~11:00)。
21 招商人联系邮箱:fuzhengning@126.com。
四、 其它:有意向的投资商请与招商联系人联系获取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