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下发《2016年度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和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7-25 10:47:36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3万千瓦,专项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暨2016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各下达1万千瓦。三是安排30万千瓦,由省统一组织优选,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四是安排70万千瓦,继续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省辖市规模。

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以及近年来国家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报送的年度光伏发电建议方案,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分解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建设规模。按照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国家对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其中,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可随时受理、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投产后随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均实行规模管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下达。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下达我省2016年度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

为加快落实具体项目,同时推动扶贫建设,探索和尝试采用竞争方式配置项目,试行光伏“领跑者”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能源局下达的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作如下安排。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3万千瓦,专项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暨2016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各下达1万千瓦。三是安排30万千瓦,由省统一组织优选,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四是安排70万千瓦,继续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省辖市规模。在去年各市和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因素法”分解规模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政策和新要求,修改完善《江苏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有关专家、相关厅局及各市代表共同研究,科学设置各因素权重,分解下达各市新增建设规模。

二、科学配置建设规模。一是光伏扶贫规模。相关县(区)发展改革委要商当地扶贫办,因地制宜选择建设场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明确扶贫收益分配方式。鼓励地方整合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采用入股方式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项目确定后,自动纳入所在市实施方案。二是奖励引导规模。苏州市按照制定上报国家的《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申报方案》,优选投资主体,在吴江区同里镇镇域范围内选址建设。扬中市应按已上报国家的《扬中市绿色能源岛(太阳岛)实施方案(2015-2020)》,落实具体项目,优先支持具备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确保年底前光伏电站建成投运。中天科技要商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在南通市范围内确定建设场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推动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三是省光伏“领跑者”规模。按照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制定《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报备国家能源局,并依据《办法》,统一组织开展优选工作。四是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市的规模。各市要优先支持实力强、业绩好、技术先进的投资主体,尤其是这些投资主体用地、选址等前期工作充分、年内可以建成投产的项目。方法上,各市可参照省“因素法”对下分解规模,也可按国家1163号和166号文件“鼓励”采取公开优选等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精神,参照省《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进行优选。

三、抓紧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市要在8月17日前,确定除省光伏“领跑者”之外的项目清单,形成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写,送达我委。列入各市清单的项目,属于省采用“因素法”下达规模的项目,其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20MW;属于扶贫规模的项目,其规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各市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备案工作。各市备案总规模不得超过省下达的规模。备案文件中须载明投资主体及其出资人、股权结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内容。备案前,投资主体应当提供关于项目开工时间、并网时间(具体到年、月、日)的承诺。项目投产前,项目投资主体及出资人、股权结构不得调整;竞争性方式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地点也不得调整。对未按既定承诺日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各市要及时开展调剂工作,对其出资人今后提出的建设规模实行限制配置,并将投资主体及出资人、未如期开工建设等相关信息书面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16年12月31日以后,各市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得变更。各市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填报信息。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市要按照附件格式,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报送项目上月进度。

五、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及时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上网电价核定、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手续,并严格审核,对项目投资主体及其出资人等主要信息,与备案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附件: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0日

抄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附件1: 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开2016年18.1GW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附件3.《江苏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规定,普通光伏电站实行规模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光伏电站是指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为规范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以下简称“年度规模”)分解程序,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办法。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采取“因素法”,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中,对各市分解配置年度规模:

(一)各市上年度完成情况;

(二)各市上年度新增并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情况;

(三)光照资源分布情况;

(四)土地资源分布情况;

(五)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分布及建设进展;

(六)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及建设进展;

(七)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分布及建设进展;

(八)各市本年度项目储备及拟新开工规模情况。

第五条根据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取向和我省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省适时调整用以配置年度规模的参考因素。

第六条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地方、部门和专家对年度规模配置参考因素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地方、部门和专家对各类因素权重设计的意见。

第七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配置2016年年度规模时开始实施。

第八条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时,本办法及时调整。

附件4:

5.2016年扶贫开发规模和奖励引导规模安排表

6.2016年各市光伏电站实施方案报送表

7.各市光伏电站月度信息报送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7/25/100402.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北:分布式新规发布!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50%,公共机构项目不限制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5:38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通威太阳能科技南通基地被评为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5-12-02 09:41:32

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入围名单,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价、信用审查、专题会审等程序,通威太阳能科技南通基地凭借其出色的绿色低碳、信息化智能制造能力,成功被评为江苏省绿色工厂。

风光新增并网规模近3年稳定在12GW左右!安徽“十四五”能源发展“成绩单”发布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8 16:04:19

11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举行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成绩。汪振宇表示,近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近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约7400万千瓦,是“十三五”末的3倍,年均增长24.5%,“十四五”风光发电装机倍增目标超额完成。创新打造新能源发展的多类“赛道”,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并网规模近3年连续稳定在1200万千瓦左右。

四川:规模较小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7 11:30:59

11月26日,四川发展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答复咨询者关于“规模较小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程序”相关问题。答复: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第18问明确,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并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有关管理要求执行。

科技为桨,创新为源!朱钰峰荣膺“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来源:协鑫集团 发布时间:2025-11-07 15:29:28

11月6日,第八届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会议在南京举行,协鑫集团党委书记、总裁朱钰峰等49位优秀代表被授予“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南非单体规模最大光伏电站,PV2厂区成功带电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0-31 10:12:48

当地时间10月28日,由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葛洲坝集团联营体承建的南非单体规模最大光伏电站——莫伊240MW光伏电站PV2场区完成安装调试并成功带电,向发电投运迈出坚实一步。自2024年3月开工以来,项目分PV1、2、3三个场区同步推进。项目现场图项目团队将继续坚定信心,持续发挥中国能建在海外项目执行中的卓越能力,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交付,助力南非绿色低碳发展。

全球单机规模最大光热发电项目在青海格尔木开工建设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5-10-17 09:35:27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16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格尔木3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这也是目前全球单机规模最大的光热发电项目。

西安发布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3 09:11:03

10月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开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新城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新区和新城按照财政体制比例分担,不低于0.25元/度或0.10元/度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自然人)发电补贴。

黑龙江增量竞价方案正式稿:增量新能源竞价年度规模挂钩消纳权重,申报上限公式首次量化来源: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11 11:47:07

10月10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

现场图!台风登陆,1700亩规模光伏发电站遭重创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09:44:17

来源/网络整理近日,台风“桦加沙”在广东阳江地区登陆,导致占地面积达1700亩的光伏发电站遭受重创,大量光伏发电板在狂风暴雨中严重受损。据悉,该光伏电站于2015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设计使用寿命为25年,预计年发电量可达5700万度。

辽宁136号文正式下发:增量机制规模55%、单个项目比例80%,期限12年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09-28 08:50:30

9月26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方案》的通知。2025年竞价时纳入机制的电量总规模占增量项目上网电量的比例为55%。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规模不得高于其年度全部上网电量。2025年竞价执行期限为12年,后续根据项目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取消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下限。2025年竞价工作根据条件具备情况适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