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46.42千瓦

来源: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16-07-06 16:39:06

关于同意惠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城供电局:

报来《关于惠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惠城供电〔2016〕1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惠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6项,合计装机容量46.42千瓦(详见附件)。

二、请你局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的有关规定,指导和配合项目建设人做好项目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工作,及时足额向项目建设人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和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三、如项目的投资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运营模式和电力消纳方式等主要事项发生变化,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四、本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对该项目的备案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惠城区2016年(第一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备案表

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申报全指南:资格|规模|报价策略|风险避坑(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 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2:35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广东2026年机制竞价启动:电价0.2~0.4元/度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10-12 05:53:05

广东省于10月10日启动2026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投产或承诺投产、且尚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海上光伏试点项目除外)。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79.34亿千瓦时/年。申报规则明确:110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申报电量比例上限为80%,其余分布式光伏项目为70%;电价竞价区间设定为0.20—0.40元/千瓦时,价格申报精度由1%提升至0.1%;中选项目将执行为期12年的固定机制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保障项目合理收益与系统调节能力平衡。

重庆开州区2026年四季度17MW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1:12

重庆开州区发布2026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计划,总装机容量为17兆瓦,其中自然人项目1兆瓦、非自然人项目9兆瓦、一般工商业项目7兆瓦。备案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正式开放,此前提交的申请一律无效。备案实行两项核心原则:一是“同一台区先提交先备案”,即按投资主体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提交合格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台区容量满额后暂停该台区当季备案,待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后再恢复;二是“季度总量控制”,全区累计备案容量达17兆瓦上限后,当季不再受理任何新增备案申请。该安排依据《开州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试行)》并结合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制定。

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纪委书记被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10-10 09:41:07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10月9日被通报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李辉曾担任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集团党委委员及纪委书记等要职,属国企纪检系统关键岗位干部。通报特别指出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表明该案系主动投案或配合调查情形。此次查处是广东省持续深化国企领域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监督者自身监督的重要体现,也反映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的坚定立场。(198字)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 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来源:云浮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30 11:35:06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24日成功并网,是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迄今单体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是其建成投运的第七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988兆瓦,依托厂区屋顶资源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233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282吨,具有显著生态效益。该项目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富余电量上网协同,丰富了区域绿色能源供给,助力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综合能源业务,深化与重点用能企业合作,加快多元绿色项目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贵州:下发20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1:59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海南东方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来源: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8:46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广东东莞市印发“光伏+建筑”风貌提升技术指引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7:03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东莞市“光伏+建筑”风貌提升技术指引》,旨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统筹光伏发电功能与建筑美学协调。该指引面向全市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发展及城市管理部门,为其开展“光伏+建筑”项目提供系统性技术支撑。文件聚焦建筑光伏一体化实施过程中的风貌管控问题,涵盖设计原则、材料选型、安装方式、色彩协调、屋顶空间布局等关键环节,强调在保障光伏发电效率的同时,提升建筑整体环境品质与地域特色。作为地方性技术指导文件,其目标是实现能源效益与城市景观的有机统一,助力东莞低碳城市建设。(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