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下发《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停止部分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来源:宁夏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6-21 11:51:16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物价局、宁夏电力公司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自治区光伏资源配置条件

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和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号)要求,全区光伏电站项目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原则,在落实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条件的前提下,按比例配置光伏电站资源。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不得另行制定光伏招商引资政策。对已经与企业签约、或正在招商引资的光伏项目要进行清理,对于未达到资源配置政策办法和有关标准的项目(产业投资类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鼓励类项目,其他项目不得计入配套投资),将不纳入指标管理范畴。按照“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投资企业自愿退出项目建设。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返还企业,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停止市、县(区)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由于部分市、县(区)在未取得光伏年度开发指标的情况下,大规模备案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尤其是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有关规定,例如不满足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等要求。为避免给相关企业投资光伏电站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各市、县(区)必须立即停止对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备案。各市、县(区)要开展已备案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清理工作,凡已备案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一律停建、缓建。

三、健全备案文件管理制度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4〕115号)的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对已备案但未及时开工建设,或备案期限内未按期建成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新申请的项目。在光伏电站项目投产前,投资主体一律不得将项目转让,投资主体擅自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备案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实施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要向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不符合自治区光伏产业资源配置办法的有关项目,自治区一律不再受理。

四、规范项目开工手续办理

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前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环评、使用林地审批、安评、节能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涉及林业用地只能选择宜林地类型。电网接入方案以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不具备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各市、县(区)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五、严格禁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的规定,申请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企业应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为目的,能够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永久取消其作为投资主体在我区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在光伏电站前期工作中企业间正常的技术服务和商业合作应依法合规进行。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有偿转让。对于通过转让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企业,按照“谁备案、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由各市、县(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6/21/99300.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大庆四年实证:选TOPCon更要选头部品牌,2%差距决定电站真实收益来源:晶科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12 23:37:04

6月11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协办的2026光伏电站实证与选型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庆举行。随着国家电投最新实证数据出炉,TOPCon在发电量、双面率及可靠性等关键维度全面领先,为行业选型提供了更明确的长期收益依据。国家电投:四年实证验证TOPCon发电优势持续国家电投不久前发布了全球最大兆瓦级光伏实证基地——大庆基地2025年度实证成果。国家电投

EVA粒子担忧新产能冲击,光伏玻璃推涨博弈加剧来源:索比咨询 发布时间:2026-06-12 19:04:39

本文梳理了光伏产业链主要原材料本周价格走势及下周市场预期。EVA粒子价格持稳,但新产能投放引发供应增加担忧,叠加下游需求偏弱、补仓谨慎,预计下周价格震荡运行;背板PET因原油反弹、PTA检修推动成本上升而涨价1.3%;边框铝材价格小幅回落0.7%,虽供应正常、库存持续去化,但铝价下行空间已趋有限;电解铜与支架热卷价格分别微降0.2%和0.4%,前者成交回暖、升水略升,后者受供需转弱及库存累积影响承压;光伏玻璃价格未变,但受窑炉冷修缓解供应压力、厂家亏损挺价及部分报价上调带动,买卖双方博弈加剧,预计下周成交重心小幅上移、库存缓降。

江苏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南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2 18:43:52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

金刚光伏正式摘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2 18:37:44

金刚光伏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1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6月12日复牌。自2026年6月12日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金刚”变更为“金刚光伏”,证券代码仍为300093,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北京:鼓励采用钙钛矿,BIPV项目最高可获30%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2 18:20:47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6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应用,尤其鼓励采用钙钛矿、碲化镉等新型光伏电池技术。项目须位于本市范围内,总体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城市更新及绿色转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BIPV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最高可承担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的30%。申报项目须于2026年7月底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已竣工或投资完成超80%的项目不予支持。申报需严格履行备案手续,确保资金来源闭合、信息准确,并承诺未重复享受市级补贴。经初审、预审、公示等程序后,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拨付。

1.21GW!广东2026年5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6-12 16:50:27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5月欧洲光伏指数:组件价格、采购信心双双上涨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6-12 16:48:56

本文介绍了2024年5月欧洲光伏市场的运行情况。当月组件价格普遍上涨,其中双面TOPCon组件达0.125欧元/瓦(环比涨7%),BC组件创历史新高至0.134欧元/瓦,涨幅达4%,反映高端户用产品需求旺盛;单面TOPCon及部分品类价格保持稳定。逆变器市场则整体平稳,混合式与组串式产品多数型号价格持平,仅个别大功率机型微幅调整。同期,光伏采购经理人指数(PV PMI)升至70,为年初以来最高值,近半数受访采购商计划增加订单,市场信心显著回暖。组件出货排名前五为晶科、晶澳、隆基、天合光能和加拿大太阳能,逆变器领域Deye、华为等品牌位居前列。

1.72亿起拍!河北晋州屋顶光伏拍卖25年使用权来源: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2 16:46:00

本文介绍了河北晋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5年使用权的公开拍卖事宜。该拍卖由河北嘉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组织,定于2026年6月17日10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起拍价为1.721729亿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买人须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需于6月16日16时前完成平台注册、CA数字证书绑定、资料上传及保证金缴纳,并于当日17时前赴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具参拍资格。公告还明确了预展安排、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等操作细则。

落幕!老牌光伏企业即将退市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2 16:42:4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龙光电”)于2026年6月10日被深交所正式决定终止上市,标志着这家曾是国内光伏设备行业领军企业之一的老牌公司步入退市程序。公司主营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等核心光伏生产设备,上市初期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深度参与了我国光伏产业早期发展。然而,随着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与竞争加剧,天龙光电未能及时完成转型升级,设备业务持续萎缩,经营业绩连年下滑。财务状况同步恶化,2024年末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仍未改善,净资产继续为负,且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最终触发创业板强制退市条件。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8日起进入为期十五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满后将被摘牌。

双重认证背后 中国光伏标准的参考路径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6-12 15:46:49

本文聚焦中国光伏产业在产能与技术全球领先背景下,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实问题。文章以SNEC 2026展会隆基获颁的两张证书(晶体硅组件高性能认证、BC组件户外实证优异表现奖)及一项战略合作签约为切入点,阐释标准构建的双重路径:一是依托实验室建立高于IEC的自主性能评价体系,定义“高性能”;二是通过覆盖多气候区(如吐鲁番干热、漠河极寒)的长期户外实证,验证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可靠性与能效表现。二者形成互补验证闭环。在此基础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隆基签署协议,联合构建面向沙漠、沿海、屋顶等典型场景的全生命周期可靠性评估体系,推动标准从纸面走向产线与应用。全文呈现了政、产、学、研协同共建中国光伏标准的实践逻辑与阶段性进展。(198字)

呼伦贝尔市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2 10:18:29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