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6年6月16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6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张蓉蓉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董事长曹华斌先生提名,拟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张蓉蓉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生效,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张蓉蓉女士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0)。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7日
附:
张蓉蓉女士简历
张蓉蓉,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煤炭部华煤水煤浆技术开发工程中心助理工程师,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咨询部业务经理,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会计师,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蓉蓉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惩罚或禁止或其他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公告编号:2016 -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