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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光伏EPC企业参加招投标无需资质证书

发表于:2016-06-06    

近日,住建部发布两项政策,对光伏行业的EPC来说都是绝对利好: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2、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进行清查,并要求目前所有的保证将分为: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三大类别报送国务院。

在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此项政策的发布,意味着今后绝大多数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取消,对广大光伏EPC企业来说绝对是利好消息,将大大减轻光伏EPC企业的负担,促进行业的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6〕4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国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的通知

建市〔201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繁多,负担沉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目标

摸清目前建筑业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现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现阶段确需保留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二、清查工作范围

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三、清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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