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概况
山西省的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省年日照数在2200-3000h之间,年日照百分率为51-67%。其中绝大部分地区全年日照数在2600h以上,有约1/3的地区在2800h以上,属于日照充足的地区。全省年总辐射量介于1350-1650kWh/m2,由于省内地形复杂,年总辐射量的等值线不规则,其分布特点是由南向北逐渐增加,总辐射最高的地方是五台山以北、大同以南的区域,为1650kWh/m2,原平、五寨以北的其他区域次之,为1600kWh/m2,南部的运城最低为1400kWh/m2以下。吕梁市方山县以至左云、右玉一带和五台山及其西北部的繁峙、应县的部分地区,年总辐射量在1630kWh/m2。临汾市部分及晋城市、沁源县在1400-1510kWh/m2之间。运城市大部分1400kWh/m2以下,是山西省太阳辐射的低值区。其余,约占全省60%的地区年总辐射量介于1510-1590kWh/m2之间。山西省开发利用太阳能有相当丰富的资源优势。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1.国家政策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标杆上网电价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山西地方政策
山西省目前没有全省范围内的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
晋城市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市政[2015]39号),对于采用本地光伏产品的农户自建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
三、经济性评价
山西大同、朔州、忻州属于Ⅱ类资源区,山西省其他地区属于Ⅲ类资源区,按照单位造价8000元,年满发小时数分别按照1450h和1300h计算,两类资源区的光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Ⅱ类资源区
(1)光伏电站项目
Ⅱ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假设项目装机容量10MW,年利用小时数1450小时,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该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6%之间,投资回收期9.02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分布式光伏项目
根据山西电网销售电价表,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6963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年满发小时数为1400h,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43%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07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