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领跑者。短短5年,我国在该领域的投资就从390亿美元猛增至1110亿美元,太阳能发电能力增长了167倍,风能则翻了两番。可再生能源的实际利用率也在迅速增长,非化石燃料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2010年的8.3%提高到2015年的12%,超过了11.4%的既定目标,也为我国兑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15%的哥本哈根承诺以及2030年20%的巴黎承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面临着向低碳电力转型的各种挑战,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弃电”,即便风能和太阳能电厂可以生产电力,电网也无法将其并入。2015年上半年,我国将近10%的太阳能发电能力未被利用,而全年被浪费的风力发电则高达15%(新能源圈注:目前实际情况可能远高于这个数值)。在甘肃、宁夏、黑龙江、新疆和云南等省份,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禁止“弃风弃光”,但问题依旧,部分在于技术原因。但是,绝大部分原因并非技术性的。在实践中,化石燃料发电厂比可再生能源有优先权,在我国这样一个燃煤发电产能大量过剩的国家,给太阳能和风能留下的空间就更小了。另外,可再生能源布局整合如何落实也缺乏明确安排。因此,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必须更好地制定和落实政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在过去两个月中连续打出了三记“组合拳”。
一、紧急叫停新燃煤电厂建设
中央政府已经下令13个省份暂缓核准自用煤电项目,15省缓建已经批准的项目。政府还制定了一个煤电建设风险预警机制,预测并阻止地方政府作出让未来煤电过剩恶化的决策。根据未来3年的预警信号,28个省级电网区域的预警状态为预警程度最严峻的“红色”。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暂停批准项目,企业也要重新考虑投资。我国政府此举的目的是通过遏制占主导地位煤电的进一步扩张,防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生破坏性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