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关于调整分配2014年及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16-05-19 09:20:09

索比光伏网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相关光伏投资企业:

2015年,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局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分两批将2015年度规模指标分配到具体项目,并对2014年和2015年备案的光伏电站建设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到目前为止,项目建设进展参差不齐,有的项目按照备案规模全部建设投产,有的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还有部分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全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做好2014年和2015年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管理工作,结合全省光伏电站建设情况和年度规模指标使用情况,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分配2014年和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下达我省年度规模指标和项目备案情况

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2014年年度规模指标40万千瓦(包括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达我省2015年年度规模指标50万千瓦(含分布式光伏电站),增补下达我省2015年年度规模指标15万千瓦(含分布式光伏电站)。

2014年全省备案光伏电站27个容量61.77万千瓦。其中,省级备案项目6个容量26万千瓦,市州备案项目21个容量35.77万千瓦(见附件1,下同);2015年全省备案光伏电站51个容量240.85万千瓦。其中,计划列入50万千瓦规模指标内项目24个容量128.3万千瓦(不含《湖北省能源局关于调整2015年全省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5〕85号)中已取消规模指标的项目)(见附件2,下同),计划列入15万千瓦规模指标内项目27个容量112.55万千瓦(见附件3,下同)。

二、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和年度规模指标分配情况

2014年备案的项目中,湖北晶星公司随州高新区淅河二期30MWp光伏电站、信义红安光伏农业产业园(一期)50MWp光伏电站、金伏麻城中馆驿(一期)50MWp光伏电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0KW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等4个电站容量13.2万千瓦已全部建成投产,全省已并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5万千瓦。以上项目共计15.7万千瓦列入2014年40万千瓦的规模指标中,剩余规模指标24.3万千瓦。

计划列入2015年50万千瓦规模指标内备案的光伏电站中,信义光能红安七里坪(二期)50MWp农业产业园光伏电站、金伏麻城中馆驿(二期)60MWp地面光伏电站、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阎家河100MWp地面光伏电站、齐星集团随州淅河100MWp地面光伏电站、漳河新能源荆门漳河水光互补10MWp光伏电站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华电枣阳太平100MWp地面光伏电站、华电随县殷店150MWp地面光伏电站、孚旭麻城中馆驿55MWp地面光伏电站等8个电站,于2015年12月底前按照省能源局分配的规模指标完成项目建设。2015年省能源局下达8个电站规模指标21万千瓦,列入2015年50万千瓦的规模指标中,剩余规模指标29万千瓦。

计划列入2015年15万千瓦规模指标内备案的光伏电站中,目前没有项目建成投产。


三、剩余年度规模指标分配原则

2014年剩余规模指标22.3万千瓦、2015年剩余规模指标44万千瓦(含增补指标)不再分配到具体项目,由省能源局统筹管理,按照先建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分完为止。

2014年备案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恒通鄂州梁子湖生态农业(一期)50MWp光伏电站等12个光伏电站未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取消其列入规模指标资格,其余项目在2016年12月30日前未全部建成投产的,一律取消列入年度规模指标资格。2014年剩余的规模指标,按照项目建成顺序,依次将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建成投产的电站列入规模指标中,建成一个,列入一个,列满为止。

计划列入2015年50万千瓦规模指标内备案的光伏电站,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建成投产的部分,一律取消列入年度规模指标资格。2015年剩余的规模指标,按照电站建成顺序,依次将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的电站列入规模指标中,建成一个,列入一个,列满为止。规模指标不够的,在以后的年度规模指标中统筹考虑。

计划列入2015年15万千瓦规模指标内备案的光伏电站,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建成投产的部分,一律取消列入年度规模指标资格。2015年增补的规模指标,按照电站建成顺序,依次将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的电站列入规模指标中,建成一个,列入一个,列满为止。规模指标不够的,在以后的年度规模指标中统筹考虑。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已备案在建的光伏电站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建成投产后,光伏投资企业应及时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向省能源局提出并网容量核实申请(附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批复、并网调度协议或购售电合同),由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是否列入规模指标,并及时公布电站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剩余规模指标情况。

(二)各光伏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将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djfj.renewable.org.cn/)中进行填报,由省能源局审查后报国家能源局正式列入对应的年度规模指标中。

(三)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监管力度,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投资企业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各投资企业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质量,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

2014年备案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表

2015年备案光伏电站(50万千瓦规模指标)信息统计表

2015年备案光伏电站(15万千瓦规模指标)信息统计表.xlsx

原标题:湖北省能源局关于调整分配2014年及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5/19/168450.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东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共20个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9:34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吉尔吉斯斯坦的首座大型光伏电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2:29

吉尔吉斯斯坦首座大型光伏电站——詹泰光伏电站于2025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该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项目位于北部楚河州克明区,占地230公顷,安装光伏组件19.3万块,设计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可稳定供应周边居民点及城市用电,终结了当地长期存在的“拉闸限电”问题。电站采用高度自动化运行系统,由中吉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运维,中方提供成熟技术与设备支持,吉方员工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作为上合组织框架下绿色合作及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成果,该项目不仅强化了区域能源互联互通,也体现了资源与技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通威受邀参加首届“钙钛矿+X”叠层光伏产业发展大会,分享规模化制备最新进展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6-08-27 09:01:37

通威在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领域实现重大突破:首创兼容异质结产线的“气相沉积-溶液两步法”,5MW全自动试验线贯通,商用尺寸电池效率达32.68%,组件功率776W;攻克大面积成膜、UV防护、低应力封装等量产难题,加速迈向商业化应用。

山西:调整增补6个风光项目,规模1.6GW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5 09:46:35

山西省于2026年8月19日印发通知,公布2026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二次季度调整项目名单,经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调整共增补6个新能源项目,全部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6吉瓦(GW),旨在加快清洁能源布局与重点工程推进。通知要求各市及相关部门强化服务保障,统筹协调用地、并网等建设条件,加强项目调度管理,确保增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明确,对同步退出的重点工程项目,须按晋政办发〔2021〕39号文件规定,及时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该调整体现了山西省对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和精准支持。(199字)

江苏光伏装机规模在全国率先破亿千瓦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9 09:02:01

江苏成为全国首个光伏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的省份,截至8月18日达10008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约38%,跃升为第一大电源,首次单一种类超越煤电。这一突破源于“十四五”期间超7000万千瓦的快速增长,尤其2024年仅用不到7个月便从9000万千瓦增至1亿千瓦。受土地资源约束,江苏以分布式光伏为主力,其装机达6929万千瓦,占光伏总量近七成,规模居全国首位。依托“整村连片开发”“整园集中建设”等创新模式,以及地方政府统筹、电网统一接入的协同机制,江苏正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并规划2030年、2035年分别达1.2亿和1.6亿千瓦。此举标志着该省能源结构由“偏煤”向绿色低碳历史性转型。(199字)

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规模超140万吨 光伏发电为绿氢提供关键支撑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13 08:44:36

《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6》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主要为电解水制氢)的建成及在建年产能已超140万吨。光伏发电作为核心绿电来源,为规模化、低成本制氢提供关键支撑,推动形成“光伏→电解水制氢→终端深度脱碳”的协同链路。当前,氢能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国累计建成加氢站约620座,纯氢管道超350公里;应用层面覆盖交通(已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8000辆)、工业脱碳、长时储能及绿色化工等领域,并衍生出绿氨、绿色甲醇等低碳原料,助力降低油气进口依赖、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十五五”期间,随着多元化试点推进和绿氢—绿氨—绿醇项目规模化落地,氢能技术装备与产业生态将加速成熟。

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拟取消户用光伏补贴,转而支持公用事业规模项目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03 09:59:23

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可再生能源法》(EEG)修正草案,拟自2027年起逐步取消25kW以下新建户用屋顶光伏系统的永久固定上网电价(FIT)补贴,转而全面推行直接售电模式,并将政策支持重心转向公用事业规模光伏及陆上风电项目。草案保留现有已装机项目的补贴,同时引入年度弹性拍卖机制(共4GW,含0.5GW公用事业光伏),以匹配电网容量、降低再调度成本,并支撑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80%的目标。尽管政府强调改革提升市场导向与成本效率,但光伏行业普遍担忧此举将削弱投资确定性、减缓分布式光伏发展,并对产业链就业与技术可行性构成挑战。

近期3.5GW地面光伏电站EPC定标情况,华电规模最大!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6:59

本文汇总了2024年7月全国3515MW(3.515GW)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中标项目情况,按开发主体分类统计:华电集团以890MW居首,其次为华能、中节能、融颐科技各500MW,国家能源集团375MW,中国电建490MW,中广核260MW。项目覆盖山西、江苏、河北、云南、宁夏、福建、安徽、新疆、青海等十余省份,类型涵盖农光、渔光、茶光、治沙及风光互补等多种复合模式;装机规模从20MW至500MW不等,直流侧普遍高于交流侧容量;EPC单价区间为0.628—2.997元/W,差异主要源于地域条件、项目复杂度及是否含关键设备供应。文中逐项列明各项目地点、招标方、容量、技术方案及中标候选人信息。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44:45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