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全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可采取配比商业电站和全部规模扶贫两种模式。一是配比商业电站模式。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比例建设扶贫工程。其中:光照资源较好的II类资源区(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1000人,其它III类资源区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800人。两类资源区项目均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每人享受到连续20年、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贫收益。二是全部规模扶贫模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要求,每位贫困人口对应25千瓦的项目规模标准,即1万千瓦扶贫电站解决扶贫人口400人,其中年利用小时数1300小时以下的地区,可适度扩大每人规模,但不应超过30千瓦。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收入,期限为20年,并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此外,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农村和农户建设100千瓦以内的村级电站和5-10千瓦/户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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