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6年3月4日,市政府在北京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新余市先进光伏示范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贯彻落实《合作协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应用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内容
《合作协议》明确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40多亿元,在渝水区新溪乡、南安乡、姚圩镇、罗坊镇等四乡镇范围内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农业光伏大棚,建成总规模500兆瓦以上,配套建设220kV汇集站1座。全部建成并网发电期限为2017年底,其中2016年不低于240兆瓦。
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上述总目标任务,加强协调,主动服务,敢于担当,破解难题,确保我市先进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早动工、早建成、早见效,确保《合作协议》真正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落实合作协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就合作问题进行研究推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高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浩市 政府副秘书长
徐冬春 市发改委主任
聂志新 渝水区政府区长
成员:邱新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敏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爱斌 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吕件根 市林业局副局长
盛宗根 市农业局副县级干部
傅建群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高增忠 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
潘会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喻国平 渝水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迎峰 赣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吴志文 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衔接,具体推动合作协议各项内容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徐冬春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新林、喻国平兼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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