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地产关于为子公司光伏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15 08:58:59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向其施工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二家子公司向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方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所需,在最高19亿元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工程履约连带责任担保。该授权有效期为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东旭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9日

注册地点:湖北仙桃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产品销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燃气、太阳能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的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仙桃东旭公司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仙桃东旭公司总资产378.16万元、负债总额为380万元、净资产为-1.84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4万元。

2、被担保人: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新皇明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6日

住所: 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机及售电业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修及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太阳能光伏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寨新皇明公司100%股权。

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寨新皇明公司总资产2,047.91万元、净资产-7,786.86元,负债总额2,048.6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786.86元。

三、工程履约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仙桃东旭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仙桃东旭公司

债权人:仙桃东旭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方

担保金额:最高人民币2亿元

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担保型: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工程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一切应由被保证人承担的支付义务。

2、公司为金寨新皇明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金寨新皇明公司

债权人:金寨新皇明所持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方

担保金额:最高人民币17亿元

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担保型: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为主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总价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故对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发生的同类担保事项进行预计和统一授权,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285,21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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