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典型示范基地
重点建设山西太同(300万千瓦)、山西阳泉(220万千瓦)、山东济宁(100万千瓦)、内蒙包头(20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安徽两淮、辽宁、山西、内蒙古等采空区和备采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开发建设,规划总规模1540万千瓦,2020年建成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
8、光伏扶贫工程
在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1000以上的国家级贫困县中全面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覆盖已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约300万贫困户,为贫困户带来每户每年至少3000元的现金收入。规划“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每年建设规模约300万千瓦,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站全国光伏电池产量的10%。
9、髙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选择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能通转型需求强的县域(或域镇)通过太阳能的规模化开发和风电、地热能集中供热等分布式能源体系,实现城市能源绿色转变。到2020年,建成10个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在分布式发电比例较高,经济承受能力强、工业企业集中的园区或经济开发区,通过区域多种可再生能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园区电力和热力需求就地生产和消费,到2020年,建成30个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园区。
10、百万千瓦级太阳能热发电基地
在2016-2017年的示范阶段,重点在太阳能直射辐射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协调土地、水资源和电网接入条件,单独或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开发建设一批5万千瓦及以上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通过示范项目经验总结,到2018-2020年逐步实现太阳能热发电规模化发展。重点建设青海、甘肃、内蒙、新疆4个百万千瓦级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基地,开展10万千瓦级规模化示范建设。
除以上项目外,还将开发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等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基地,探索和完善新能源微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