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5〕53号)、《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能源〔2015〕21号),2016年3月9—10日,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浙江省2016年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会。评审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打分排序,并经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审查,确定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3—27日,共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向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051712,0571-87055752
附件:
2016年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补助名单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