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处理期限错配问题
“目前,绿色信托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王俊表示,由于绿色信托较传统房地产信托和基础设施信托等在尽职调查、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宜快速扩大产品规模,未来随着政府对绿色产业支持力度逐渐加大,绿色信托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李永辉表示,绿色信托发展还面临一些待解问题,其中,资金成本与期限错配问题需要关注。信托公司应积极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灵活手段,并根据不同绿色环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差别化的利率定价机制,以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主动适应绿色产业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作用,通过信托业务模式创新,解决资金期限错配问题。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王俊认为,清洁能源领域或将成为绿色信托今后发展的重点。“未来,信托公司将逐渐突破现有债权融资模式,加大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信托资源整合优势,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带动清洁能源领域的产业并购和整合。”
王俊同时认为,一些清洁能源项目初始投资金额较大、开发周期较长、运营成本也较高,因此项目评估非常重要。
李永辉表示,信托公司要紧跟国内绿色环保产业重点项目,对循环经济、综合利用产业领域重点关注,围绕煤炭和石油两个资源类产业的污染物减排做文章,促进绿色循环产业链条的形成。同时,梳理对绿色环保产业信托贷款业务的现行模式,积极尝试业务创新,构建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产业扶持业务构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尝试采取股权投资信托、类资产证券化等,并综合运用各种风险管理手段,确保投资项目风险可控。
绿色信托发展对信托公司也提出了新要求。李永辉说,信托公司必须充分调动自身资源,深入重点项目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提升对绿色环保产业的研究能力,同时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