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聘任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6个工作日。
本议案详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奉贤招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和信用证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英大信托申请的4.8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4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52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3.675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