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
全球能源互联网,实施“两个替代”要求我们必须从长远考虑能源电力发展问题,对影响电网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十三五”及下一步电网发展指明方向。
(二)我国人均用电量未来有较大增长空间
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电力在终端领域创造经济价值的效率为石油的3倍、煤炭的17倍。
我国目前尚有燃煤锅炉、窑炉45万台左右,绝大部分可以实施电能替代。汽车保有量超过1.5亿辆,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交通领域以电代油潜力很大。经测算,目前我国各领域电能替代潜力高达2.4万亿千瓦时。
美国等国家在经济增速换挡期,人均用电量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1960年、1965年、1970年、1980年美国人均用电量分别为3808、5235、6788、9243千瓦时/人,2014年达到14203千瓦时/人。同样,1990年、2000年韩国人均用电量分别为2369、5907千瓦时/人,2014年达到10219千瓦时/人。
2010年我国人均用电量为3140千瓦时/人,2014年达到4078千瓦时/人,相当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韩国90年代水平。我国人均用电水平还处于低位,可以预见,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终端消费电力比重上升,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人均用电量水平将保持较快增长。预计2020年人均用电量为5691千瓦时/人,相当于OECD国家2010年平均水平的64%。
(三)东中部作为电力负荷中心的地位将长期保持不变
东中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龙头,人口比重高,经济基数大。“八五”至“十一五”期间,京津冀鲁、沪苏浙闽、豫鄂湘赣等东中部12省(市)全社会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比重从58%增加到66%。目前,东中部用电量基本保持在63%左右。综合考虑产业转移、节能减排、结构调整、人口聚集、电能替代等因素后,东中部12省(市)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用电量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产业转移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渐进性特点,转移速度较为平缓,预计“十三五”期间,东中部12省(市)用电量占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比重将下降1-2个百分点,仍是我国主要的负荷中心。
(四)电力预测要适度超前
电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为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电力发展应适度超前。以往对于电力需求预测往往趋于保守,事实证明经济发展增长远大于预期,例如2004年规划预测全国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分别达到2.75、3.43和4.3万亿千瓦时,而实际全国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万亿千瓦时,相当于用电量需求提前十年实现。目前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低,要避免对电力需求预测过于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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