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如今分布式光伏不仅能获得一定金额的国家补贴,还能售电获取利润,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对光伏投资跃跃欲试。但三大风险也与之共存,即选择合作企业时的风险、选择投资地区时的风险以及选择建筑物时的风险。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这三大风险中最为复杂,最需要全面考虑的选择合作企业时的风险。
业主类型及合作模式
目前合作模式分为2种:
模式一:屋顶租赁模式:即投资方租用业主的屋顶,定期支付事先约定好的租金即可。
模式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即投资方租用业主的屋顶,以低于电网的价格向业主销售光伏组件所发电力,剩余电量则并入电网销售至电网。
而投资人在考虑合作模式时,需要同步考虑的是业主的甄选。
在分布式光伏的投资中,我们通常将合作企业称为业主。业主主要分为2种类型:以国企、上市公司为代表的高质量企业和其他企业。
如何规避风险
对于有意向的投资者,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光伏投资的合作模式,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面对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若双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业主的利益与光伏组件的发电量直接相关,即光伏组件发电量越高,业主能使用的低价电也随之增多,这无形中增强了业主维护光伏组件的主观能动性。而若双方以屋顶租赁模式合作,业主的利益独立于组件存在,这使得业主对于维护组件的主观能动性微乎其微。
相比之下,业主对于光伏组件较强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投资者维护组件,降低了组件异常损耗的风险,所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也成为了投资者更加偏向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