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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2GW光伏组件须达领跑者指标,高效组件产品迎春天

发表于:2015-12-24 09:14:44     来源:索比光伏网

近日,新疆自治区下发了准动地区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风光电项目采购设备、组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光伏发电项目应优先选用“领跑者”计划技术标准组件。
      

此次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新疆准东地区将成为继山西、宁夏、山东等之后的有一个高水平、高要求的新能源示范基地,而其中要求优先选用“领跑者”计划标准组件,意味着电站建设中使用的组件产品必须选择270瓦以上功率的晶硅组件或其他满足领跑者要求的产品。表明了政府加强光伏产品和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及推动光伏产业升级的目标。
      

目前在国内光伏市场,单晶组件的功率已经基本可以达到270瓦以上;而在转换效率方面,也基本满足“领跑者”计划要求,未来随着PERC等新技术的应用,单晶的转换效率还会有更大的提升空间,这将更有效的推动光伏产业升级,随着新能源示范基地的建设以及对组件产品的要求提高,高效组件产品势必将成为未来光伏市场主流产品。

附:通知原文

昌吉州发展改革委、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建集团新疆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促进准东地区风光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风光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和市场消纳,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号),批复同意了我委申报的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方案。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准东新能源基地基地化发展。准东新能源基地是国家继哈密—郑州跨省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后,批准同意采取风火光打捆方式的又一能源基地,请你们加强监管,确保准东新能源基地建设成为国家示范基地。

       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风电项目400万千万(新增345万千瓦、解决存量55万千瓦)建设厂址布局在木垒县老君庙规划区和大石头规划区320万千瓦(新增280万千瓦,木垒县存量40万千瓦),其中:老君庙规划区新增190万千瓦、大石头规划区新增90万千瓦;奇台县规划区30万千瓦(全部为新增);阿勒泰规划区50万千瓦(新增35万千瓦、存量15万千瓦),其中:青河县新增25万千瓦、富蕴县新增10万千瓦。

       配套外送光电项目布局在东部规划区和西部规划区,其中:东部规划区在木垒县和奇台县境内,规划规模分别是100万千瓦、25万千瓦;西部规划厂址分别在准东煤电基地五彩湾(含吉木萨尔县)和阜康东部区域,规划规模分别是50万千瓦、25万千瓦。
 

二、确保准东新能源基地规模化开发。准东新能源基地风电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单体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

       三、确保准东新能源装备先进化。风光电项目采购设备、组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指标先进,风电项目应优先选用国家先进风力发电机组,光伏发电项目应优先选用“领跑者”技术标准组件。

       四、确保新能源企业竞选规范化。请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抓紧制定准东新能源基地外送新能源项目业主竞争优选管理办法,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委。竞争性优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条款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明确规定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倒卖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不得参与竞选。竞争优选管理办法经自治区审定通过后,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应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

       五、请昌吉州、阿勒泰地区会同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和送出工程建设进度,在做好测风、资源评估和地形图测绘等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整体布局和微观选址,提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风资源情况、拐点坐标、建设地点示意图等细化方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委。自治区按程序审定通过后,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应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

       在项目业主竞争优选评定过程中,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应协助做好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开发的技术性和经济性。

       六、请中国能建集团新疆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外送新能源项目送出条件,抓紧编制准东新能源基地送出规划方案,并报送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审查,确保新能源项目和送出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运行。

       七、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在2016年2月28日前组织完成项目业主竞争优选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结束后形成准东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委。

       八、我委将参照你们报送的准东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汇总形成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正式报送国家能源局。

       九、请你们严格履行核准备案程序,未经国家能源局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未列入国家年度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和光电项目,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

 

联系人:霍玉刚联系电话:0991-2825430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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