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目前,国际上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界定并不一致。2015年10月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就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重要共识。
中英财经对话的宣言表示,中英双方将出台更加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并支持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共同推动提升全球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特聘高级政策分析师徐楠预计,中国在启动了自己的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之后,将更加积极地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绿色债券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未来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中,约30%可以符合绿色债券的条件。”徐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IISD)合作开展的“绿化中国金融体系”研究认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人民币,总计17.4万亿元人民币(2.8万亿美元)。
徐楠分析, 假设其中的20% 可以通过债市实现融资,并假设这些债券融资中的50%可以被认定为绿色债券,那就意味着每年近30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融资规模。
将建发行绿色金融债核准的绿色通道
央行指出,国家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将建立了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等。
央行表示,欢迎其他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税收、贴息、增信等配套优惠政策,欢迎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在内的各类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
此外,央行提出,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还将采取四类措施。
首先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担保等机制来支持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其次,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债市场,发展绿色股票指数与相关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产业基金,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
第三,建立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第四,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