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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双反”延长 光伏企业仍要据理力争

发表于:2015-12-23 09:03:28     作者:钟银燕 来源:中国能源报

索比光伏网讯:经过13天的艰难谈判,2020年后全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纲领——《巴黎协议》终获签订,各国首次在共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达成共识。正当各国代表喜极而泣、挽手相拥之时,欧盟委员会却“任性”宣布延长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期限。

“双反”下的光伏企业

欧洲时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将延长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反规避既有政策,现行中欧光伏组件最低价格协议(MIP)将延长至少12个月,由此,本应于2015年12月7日结束的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的“双反”税率,征收期限被延长至2017年,且未给中国光伏企业留下丝毫申辩回旋的余地。

值得注意的是,“双反”延期在即,欧盟光伏市场的重要产品供货商——天合光能宣布退出MIP名单,成为国内首家主动退出“价格承诺”的光伏企业。这意味着,今后,凡天合光能在中国生产出口到欧盟的光伏产品都将被征收高达47.6%的“双反”惩罚性税率。

天合光能的退出看似率性之举,却折射出中国光伏企业在“双反”霸权之下的无奈与被动,个中滋味,唯有中国光伏企业才能体味。

2013年8月,欧盟光伏“双反”税率正式执行。两年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动刻画出了欧盟委员会与中国光伏企业的关系。通常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将中国光伏企业除名的理由很随意,习惯性推测并指控部分中国厂商以第三地转口等方式规避“双反”,违背MIP协议。有时甚至也会抛出“无法监控产品出产地、增加欧盟监控成本”的无端理由,轻松将多家中国光伏企业从名单中除名。

2015年3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从中欧光伏组件MIP协议中被除名,理由是除中国制造产品外,这些企业也将第三国加工的产品出口到欧洲,不在欧盟掌控中。

2015年7月,正信光伏从MIP协议协议中被除名,理由是欧洲市场的部分组件产自中国大陆,但却被贴上第三国的标签。

2015年11月,正泰太阳能、杭州浙大桑尼能源也从MIP协议中被除名,理由同上。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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