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光伏产业创新政策工具与政策组合
清洁能源产业创新本质上是一个政府政策驱动的过程,无论是技术、市场、还是产业,都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和推动。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工具的采用达成特定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可以分为技术推动型政策工具和需求拉动型政策工具,前者主要通过降低创新成本而推动技术创新,而后者则通过提高创新收益而“拉动”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工具对于创新的作用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创新类型、创新环境以及企业类型而呈现差异。
光伏产业领域,各主要国家采用的技术推动型政策工具包括公共研发投入、示范项目、税收研发补贴、绿色专利制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主要需求拉动型政策工具包括固定上网电价、强制配额制度、贷款担保惠、消费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绿色电力、净计量电价、可持续建筑要求、贸易管制等。m通过政策工具的跨国比较和分析,可以发现各主要国家光伏产业创新政策工具和组合结构各有不同,如表1所示。
注:(1):部分州已经开始实施固定电价政策,如德州、加州等;(2):29个州在州内执行该政策;(3-5):部分州内执行该政策;(6):推行一段时间后因为交易成本过大而废止。
(一)美国光伏产业创新政策
美国光伏创新政策的核心是技术推动型政策工具。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产业基础和共性技术研发,持续加大光伏产业的公共研发投入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2001年,美国政府光伏产业技术公共研发投资为8141万美元,2011年增长到39.6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9%02008年以来,美国模仿国防领域的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计划(DARPA)和航空航天领域的曼哈顿计划,新建能源前沿研究中心、能源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E)和能源创新轴心等机构,集中进行能源领域先进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和示范。为加快绿色技术的流通和商业化,美国进一步修改国内专利审查程序,将绿色专利审查周期压缩到12个月。
美国光伏产业创新的需求拉动型政策工具包括电价补贴、光伏投资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绿色电力、净计量电价等,目前需求拉动型政策主要分散在州政府层面,政策协同度很低。截至2010年,总共有29个州执行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43个州实行了净计量电价政策、37个州执行投资补贴/电价补贴、26个州对光伏发电实行税收优惠。联邦政府主要采用投资税收减免和可再生能源贷款担保政策。前者因为须经国会周期性的审核,政策稳定性差,难以发挥稳定的市场激励作用;而后者在实践中己然折戟而终。近年来,美国政府转向了贸易管制型政策工具的应用,通过反倾销、反补贴的贸易政策,封闭国内光伏市场,限制进口,以支持和保护国内绿色制造产业的发展。
(二)德国光伏产业创新政策
德国在没有自然察赋优势的前提下发展出了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其政策的核心是长期和稳健的需求拉动型政策工具,包括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税收减免、贷款担保和低息贷款等,其中以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最为突出,该政策给予光伏发电为期20年、0.450.62欧刀度的补贴,极大地稳定了企业的市场预期,刺激了德国国内光伏市场的爆炸式增长。由于光伏组件价格迅速降低,德国在2010年分别两次下调电价补助费率,但仍然保持了这一政策的稳健性,使得德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始终位于世界前列。
德国光伏产业的技术推动型政策工具相对薄弱。2000-2012年,德国光伏技术研发公共投资仅以6%的速率增长,2012年德国政府投资到光伏技术研发中的资金仅为74.7万美元,不到美国政府当年光伏技术研发资金的1/302010年4月,德国内阁通过“加强德国光伏产业竞争力”文件,计划在未来3-4年内划拨1亿欧元财政资金,增强德国太阳能产业的技术研发。在减少光伏发电价格补贴的同时增加公共研发资助,反映了德国政府光伏产业创新政策体系强化技术推动型政策工具的一种整体战略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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