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若干政策的鼓舞,以及每逢年底“抢装”的影响,近期,市场中的光伏组件愈发紧俏,甚至价格也出现了2%-3%的上浮。一位从事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商家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一段时间以来,知名大厂基本都在满产满销。所以,现在想买组件还得求人”。
但蹊跷的是,这一发生在下游的状况却并未引发光伏原料端——多晶硅价格的波动,相反,在商务部“58号文件”已落实,以及下游需求高涨的双重拉动下,11月份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价格反倒出现了轻微下跌。
针对多晶硅价格疲软,与光伏组件紧俏形成的鲜明反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新发布的报告分析指出了一种可能:美国多晶硅通过中国台湾转口进入大陆的避税现象正日益猖獗。
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自中国台湾进入大陆的多晶硅量达到1071吨,占当月总进口量的14.3%,且中国台湾已连续四个月超越美国,成为中国第三大进口地区。而当月中国台湾从美国进口多晶硅量为1099吨。
“业界众所周知,中国台湾并不具有多晶硅产能。但海关数据中,中国台湾却成为了这些多晶硅的原产地。那么就基本可以确定,如果不是有人伪造了原产地证,便是有人将需要被征高额关税的美国硅料转口中国台湾,再加工成铸锭出口到了大陆,其目的在于避税。”此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副秘书长马海天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10月份总计免税非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1841吨多晶硅(占当月总进口量的24.5%)中,有1708吨多晶硅以‘保税区仓储’的方式进关,而这需要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保税业务”成海外多晶硅
又一逃税通道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为7504吨,环比回落了29.2%。
对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报告分析认为,这主要得益于“58号文件”的落实。商务部于2014年8月14日发布的“58号文件”,决定从当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但事实上,在“58号文件”发布后的两周时间里,基层部门突击审批了总额逾10万吨的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备案,这一数字不仅超过了以往任何年份的进口额,一些合同期限甚至跨过2014年12月31日,最长签到了2015年的8月份。
也就是说,在突击审批的10万吨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申请陆续执行完毕后的2015年8月份,“58号文件”才真正发挥了效力。
除此以外,“10月份我国从韩国进口多晶硅量大幅减少到3084吨,环比降幅37.5%”也是导致进口多晶硅总量下滑的重要原因。业界推断,这与三季度韩国个别多晶硅企业停产检修有关。
实际上,“58号文件”并未彻底制止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海关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加工贸易等方式进口多晶硅1841吨,占比为24.5%。其中,自韩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335吨,占自韩国进口总量的10.9%;自美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219吨,占自美国进口总量的41.1%;自德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1246吨,占自德国进口总量的50.7%,是10月份加工贸易占比最高的国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报告分析称,这主要是德国进口量在保税仓储存货的释放延后所致。
“10月份加工贸易量又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8月31日之前未完成的手册订单经过特批的延期。”而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一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10月份保税区仓储转口多晶硅量达到了1708吨。实际上,今年以来的这一科目项下进口量与以往比较都多了不少,这很不正常”。
据记者了解,所谓“保税业务”,一般出现在加工贸易合同中。比如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一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等。“举个例子,比如你做进料加工,买的保税原料进入特殊监管区,是不用先交纳关税、增值税的。如果你做出成品用于出口,就可以不交税。但如果你转内销的话,就要缴纳一定的关税和增值税。”上述业内人士称。
“根据规定,保税原料不管是出口还是内销,在手册核销的时候,如果出现用料差异,不管正负,都要补交相应的税负。但事实上,这也无法彻底封堵保税业务的暗箱操作。”一位从事货代业务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比如,在单耗计量单位上就很好做手脚,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其中的单位你可以用度量衡单位(如米、吨、立方米等),也可以用自然单位(如块、套、件、匹等)。相对来说,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量则很困难。此外,出于支持地方进出口贸易考虑,一些海关可能会对保税业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