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一份关于全球光伏市场未来展望的报告中一共采用了3种不同的预测模型,不同国家根据其光伏发电发展情况适用于不同模型。其中欧洲各国只有德国与英国两个国家适用于最有利于光伏发电发展的模式——转移模型。在这种模型下所有政策与技术障碍都被移除,并且预计截至2020年全欧洲12%的电力供应来自于光伏发电。根据此模型预测,截至2020年德国光伏发电年均装机量将达5.9GW,光伏发电装机总量将可达80GW。相比之下,德国政府根据国内自身光伏发电发展情况制定的可再生能源计划行动2020年目标相对偏低。根据此行动计划,2020年德国光伏发电装机总量为51.8GW。欧洲光伏行业协会根据德国目前光伏发电发展现状对这份计划进行了评估,认为德国光伏发电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2016~2020年间德国将会实现该计划目标。
5、德国光伏发电带来的启示
德国的光伏发电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具体来讲,德国光伏发电发展路线为:在光伏发电早期,整个光伏发电行业由政府主导,政府通过立法强制补贴等措施通过保障光伏发电从业者的利益并促进整个行业发展;之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光伏发电的成本逐年降低,政府通过对相关法案的修订将补贴逐年降低,使整个行业逐步实现市场化。另外,通过表1中精细化的电价可看出,德国光伏发电主要向分布式发电倾斜(容量低的光伏电站补贴高)。作为同样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的中国,德国的成功经验可带来很多启示。
首先,光伏行业发展初期,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国家政策的导向是决定一个行业兴衰的关键。德国正是由于其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案的实施才推动了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也做了很多工作。中国政府近几年也开始明确光伏发电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新兴发电的地位。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9月、10月连续两个月发文确立了光伏发电在发电升级、优化能源结构以及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重大战略意义。中国政府对于光伏发电的发展明确地表达支持态度,起到了应有的主导作用。
其次,由于光伏发电技术尚未成熟,导致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能源较高,政府应提供强有力的补贴政策来促进行业的发展。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规定的20年固定上网电价就是对光伏发电行业最强有力的补贴政策。中国政府在2009~2012年期间,由财政部、科技部及国家能源局发起的“金太阳示范工程”承诺政府会在光伏电站建设期间根据装机容量给予适当补贴[13]。2013年至今,国家能源局实施在分布式光伏建设期间不进行补贴、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发电量进行0.42元/kWh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