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1可看出,2013年德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随时间推移逐步衰减下降。这样的衰减模式可促使人们更积极建设光伏电站,实现并网越早收益越高。此外,随着光伏电站装机量的增加,上网电价也呈下降趋势,这是由于装机量相对较大的光伏电站每度电的发电成本比小型电站要低,因此上网电价也相对较低。在2014年8月该法案的修订版中,光伏发电20年固定上网电价政策将继续保留,这对于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光伏发电行业有决定性作用。高于市场价的上网电价可保证光伏投资者获得收益,20年不变的固定电价可确保投资者在光伏电站寿命周期内的大部分时间内拥有稳定收益。如此一来,投资者可使用更加准确的经济输入条件来确定光伏电站的经济收益,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而可再生能源法附加费是指电力公司在向电力终端用户征收电费时,会额外收取一部分电费用于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具体做法为:首先,德国电力公司会依据高于市场价的固定上网电价无条件购买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所有电;其次,德国4大输电系统运营商向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并对电力公司进行补偿;最后,根据2009年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案规定,德国4大输电系统运营商将电力放到欧洲能源交易所的即期市场,面对最终消费者的能源供应公司,通过能源交易所即期市场以相对较低成本取得电力并最终卖给终端消费者。由于德国4大输电系统运营商在这一系列环节中主要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因此面对终端消费者征收的可再生能源法附加费由这4家公司制定并由能源供应公司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能耗密集型电力消费者(如大工厂及大型企业)所需支付的可再生能源法附加费,输电系统运营商设置了缴费上限或直接予以免除。
3.2、可再生能源法案带来的问题
可再生能源法案的实施在促进德国光伏发电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德国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来自于对终端电力消费者可再生能源法附加费的征收。在德国光伏发电行业中,政府规定征收附加费的初衷在于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将光伏发电成本直接转嫁给电力终端消费者。另外,德国输电系统运营商对于能耗密集型电力消费者可再生能源法附加费的减免,等于是普通居民消费者需支付更高的附加费以分担光伏发电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