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极具低碳、节能、环保特色,把整体建筑与太阳能发电结合起来,利用大楼的顶面和外立面,建成太阳能发电站,并通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成为太阳能应用示范。
该院审判综合楼主楼11层,总建筑面积15395平方米。该光伏电站设计寿命25年,系统总装机容量为180KW,总投资600余万元,预计10年时间收回投资。
其中,利用屋顶面积2100平方米,利用侧面幕墙700平方米。
晴好天气每天可发电1000余度。年平均发电量为19.6万度,节约标准煤78.6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3.5吨,相当于每年减少137.8平方公里的森林砍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