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对我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来说是不同寻常的7天。
9月30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打破了中国光热发电行业长期以来的沉寂。按《通知》要求,10月底须完成示范项目向国家能源局层面的上报。除去国庆假期,以及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时间,留给项目申报方的时间仅余约三周。
“《通知》公布的当天晚上就接到两家项目集成商的电话,要求在假期就商谈建立长期合作协议,国庆节7天每天都能接到一些行业内企业的电话,或是探讨政策的详细内容,或者是商量合作。”江苏一家生产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设备的企业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据他了解,在《通知》公布后,一些此前仅仅进行过项目规划的企业甚至也准备尝试去申报示范项目,一些投资商也开始研究现阶段光热市场的进入机会,更有各类新能源和电力行业关联企业开始更紧密地关注示范项目的动向,寻找机遇。
种种迹象表明,《通知》的下发正在开始逐步点燃整个行业的热情,这也意味着中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开发将进入实质阶段,太阳能热发电市场将迎来首次爆发,整个行业将由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实施方案出台一波三折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国际和我国的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发展路径来看,可简单划分为蓄势—示范—成熟三大阶段,经过第一阶段在技术和产业链制造能力方面的多年积累,我国已具备跨入第二阶段的基础能力,即通过一定规模的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来验证在我国开发光热发电项目的商业、经济和社会价值。在成功完成示范后,再大规模扩大光热发电的建设规模,进入第三阶段。
其中,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是最关键的、具承上启下意义的一个阶段,其实施效果将直接影响整个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发展前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这个行业的生死。也正因为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尤为关键。
我国要启动商业化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当年4月,国家能源局决定尽快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的建设,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为主导单位编写“光热发电示范工程的技术条件及实施方案”,是年,该方案的草案得以完成并上报至国家能源局。该方案将作为示范项目申报的重要附件随《通知》一起下发。
2014年,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了“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电价政策座谈会”、“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及申请报告大纲征求意见讨论会”,对推进我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研讨,并形成了初步统一的框架方案。
上述两次会议在2014年初搅动了整个行业,行业普遍预期示范项目的实施办法将很快落地。
不过,在2015年上半年,政府层面关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协调始终未见大的动作,直至2015年7月30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赴青海省海西州调研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出席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座谈会并重点提出要尽快启动一批示范工程,抓紧协调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特别是示范项目的电价政策后,各方面的动作开始显著加快。于是,至今年9月份,关于示范项目即将落地的传闻开始逐步演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