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8-11 10:25:34
来源:京华时报
为河北省邢台市邢东工业园招商项目的投资人,刘纪学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曾被列为重点挂牌保护企业、项目申报时国土规划等部门一路绿灯的工厂,厂房刚刚建完钢架就因占用基本农田被强拆。打拼十几年攒下的积蓄一夜间化为乌有,刘纪学也因占用基本农田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遭到拘捕。
让刘纪学不能接受的是,工厂用地是邢东工业园管委会提供的工业用地,管委会之前从未透露过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的信息。“我这是代替相关部门负责人受过。”刘纪学被取保候审后不断向河北省纪检部门递交信访材料。但8个月过去了,厂区早已成为一片荒地,刘纪学未得到任何补偿。昨天下午,记者与邢台市南和县宣传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将向各部门了解事件进展。截至记者发稿,南和县相关部门未对此事作出回复。
招商项目占用农田已投4000万厂房被通知拆除
刘纪学说,百旺源太阳能工厂是他入驻邢东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该工业园区位于南和县三思乡,由三思乡党委书记白兵坤担任管委会主任管理日常工作,乡人大主席冀业明负责与投资人协调。
2014年1月13日,刘纪学与邢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入驻协议,总投资6亿元建设太阳能工厂。协议约定,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工业项目用地政策,将工业园南环路北的200亩土地的国有使用权出让给投资方刘纪学,建设太阳能生产工厂,使用年限为50年。管委会负责用地协调,并将该项目列为重点挂牌保护企业,待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指标下达后为企业办理土地证,管委会负责办理该项目在南和县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证照。协议还约定,如果因为管委会的原因造成企业不能开工、不能投产或者搬迁给企业造成损失,全部由管委会赔偿。
刘纪学称,太阳能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早在2013年12月27日,南和县发改部门、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负责人都曾签字,为该项目办理了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绿卡,并有南和县县长李胜敏签字。招商引资项目绿卡注明,“绿卡一经签发,各单位应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帮办人员凭此卡帮助投资方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在刘纪学看来,太阳能项目拿到了入驻绿卡,后续手续顺利办理,这是南和县各部门最早承认该项目的凭证。
协议签订不久,刘纪学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管委会递交到南和县各个负责部门。南和县发展改革局对此项目提供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注明项目经审查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表示“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此选址”;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预审意见是“拟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刘纪学认为,既然工业园区向其提供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太阳能项目也经过了南和县各个部门的审批,他在协议约定的地区内建设工厂就是合法的。按照协议约定,厂房必须在12个月内建成投产。2014年10月底,刘纪学投入了4000多万元,厂房钢架结构基本完成。
令刘纪学始料不及的是,2014年10月18日,南和县三思乡人大主席、邢东工业园区负责人冀业明突然通知他,国土部门通过卫星扫描发现太阳能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相关部门要求该地区必须恢复地貌,该厂不得不进行拆除。关于具体的赔偿问题,刘纪学需要与县相关领导当面协商。
10月21日晚,身在北京的刘纪学突然接到冀业明的电话通知,要求他次日早晨6点到达邢东工业园区,配合强拆队伍拆除百旺源太阳能工厂。由于补偿方式尚未进行协商,刘纪学拒绝将工厂拆除。
10月22日早晨6点,刘纪学尚未回到南和县,赔偿方案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协商,20多辆铲车进驻太阳能项目厂区,准备进行强行拆除。
投资人被网上追逃两次被拘留后案件突然撤销
按照刘纪学的说法,最初他认为拆除厂房也是南和县政府的无奈之举,他在招商项目中投入的资金早晚会得到补偿。这个念头一直持续到警察敲响他的房门,以“占用耕地”为由将其带走拘留的那一刻。
2014年10月31日,南和县政府要求刘纪学拆除工厂的一个星期之后,他到石家庄市出差。当晚10点,刘纪学在宾馆躺下后不久,两名身穿制服的民警敲开了他的房门。民警表示,10月23日,南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私自占用基本农田”为由对刘纪学进行网上追逃,石家庄市警方发现了刘纪学的行踪,要带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11月1日,邢东工业园太阳能项目的引资人杨文卓出面担保,为刘纪学办理了取保候审。
刘纪学回忆,11月22日,杨文卓将他带到南和县政府办公室,称县领导将与他商谈具体的赔偿方式。但是刘纪学并未在办公室内见到县领导,只有公安局局长张永亮和杨文卓与他商谈,要求他在一份强拆协议上签字,同意将工厂拆完后再给赔偿的方案。因担心厂房拆完后补偿难以兑现,刘纪学拒绝在强拆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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