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意义
无独有偶,更早之前,类似湖北这种光伏发电发展并不算突出省份,也出台了各自的扶持政策。
从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5年光伏电站装机规划来看,获批计划规模较少的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各300兆瓦,海南、贵州各200兆瓦,广西350兆瓦,湖南400兆瓦。
以吉林省为例,在该省下发的《关于加快光伏产品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则承诺,对于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5元/千瓦时。
除此之外,在去年下发的《建议》中,吉林方面还称,虽然光伏发电刚刚起步,但太阳能资源和西部的“三化草原”优势明显,除大力发展地面光伏电站外,还应积极开展光伏农业设施项目建设(光伏农业、光伏牧业),做到立体开发,增加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提高光伏发电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逐步实施火光互补、风光互补,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
除直接补贴外,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生产制造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兼并重组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在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尤其是大型地面电站日趋紧张的情况下,类似黑龙江这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的省份,将会获得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而对于投资企业而言,在一些非热点的后发地区抢先进行布局,无论是通过单个项目模式还是大规模的产业合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利于保证合作中的强势地位。
以黑龙江为例,该省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该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仅为1.1万千瓦,是典型的后发地区。
分析人士还表示,对于这些后发地区而言,其具有的优势包括,由于总量仍然较小,在项目资源获取以及并网方面可能会相对较有利。而不利的方面,则在于受经验积累限制,在项目的立项,并网方面的流程的熟练度方面,可能还需要提高。
不过,从此次大同光伏示范基地建设获批所释放的信号来看,意味着今后光伏的发展已经摆到了一个更高、更加追求综合效益的位置。这也预示着,对于各地方政府而言,要想获得在光伏发展上的制高点,仅靠单一的电价补贴可能已经难以满足高层对于光伏的定位,而是需要将光伏电站与民生问题、经济转型、环境等综合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