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协鑫集团公告称,为了提升公司在光伏系统集成行业的竞争优势,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司拟通过子公司协鑫集成苏州与协鑫太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协鑫太仓持有的阿特斯协鑫2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80万元。
根据资料,保利协鑫硅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桦,注册资本3,400万美元,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材料的贸易业务。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4日。截止2015年0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32,642,047.41元;公司净资产为214,057,959.82元。
盐城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瞿晓铧,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阿特斯协鑫80%,协鑫太仓持有阿特斯协鑫20%股权。阿特斯协鑫截止2015年5月31日,总资产为262,989,690.37元,净资产为55,177,301.19元;营业收入44,219.63元,净利润-3,437,948.88元。
协鑫集团表示,根据《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对于高效电池产能的把握至关重要,本次收购的阿特斯协鑫主要从事高效电池的研发及销售,通过子公司协鑫集成苏州收购阿特斯协鑫20%的股权可以确保公司高效电池的货源供应,打造全产业链的货源渠道,同时降低了完全依赖外购电池带来的潜在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结合公司未来在光伏产业应用端的产业规划以及阿特斯协鑫另一股东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产业链中下游的优势,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战略同盟,对双方的产业发展起重大的推动作用,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另外,协鑫集成将于8月12日恢复上市,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目前该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若深交所作出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