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筛选59个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建设方案并公示
国家能源局今年安排湖南省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规模管理),湖南省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要求和2014年光伏发电计划实施情况,通过市州专题呈报、与企业对接,筛选出59个光伏发电项目(共66.6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电站40万千瓦),拟纳入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并在5月29日发布《关于全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
广东:光伏建设计划1215兆瓦大规模分布式项目367.4兆瓦
6月26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5〕2248号)。计划放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屋顶分布式和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对目前已落实屋顶资源在建或年内具备备案开工建设条件的较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兆瓦及以上),各市发展改革局(委)要重点跟踪协调,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2015年全省光伏电站建设计划1215兆瓦。其中2014年结转项目315兆瓦,2015年新增项目900兆瓦。再加上较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兆瓦及以上)367.4兆瓦,广东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共计1582.4兆瓦。
广西:将评优排序前21个项目纳入方案
《广西关于公布我区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指出,参与本次光伏电站评优的有南宁市等8个地级市申报的共26个项目,总申报容量1219.8MWp,广西发改委决定将评优排序前21个项目纳入广西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发改委决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进展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内部排序滚动调整和外部项目替换调整,最终按照项目排序、建成并网时间先后和规模大小分配国家下达广西今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如有超出部分广西发改委将向国家申请追加指标或优先列入明年指标。
广西发改委将按照企业申请备案时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不定期开展项目现场督查。对6月底前未能开工的项目,将对其实施方案中的排序进行滚动调整并向社会公布;8月底前,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调增或调减项目建设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并网规模未及50%的企业,限制其下一年度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清理出实施方案并取消其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同时取消该企业申报下一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资格。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完成备案的项目,应于今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否则将取消其建设规模指标,企业需下一年重新申请。
海南:目前还没有公布备案情况
海南省发改委在2014年底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调查工作,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以及屋顶资源、市场消纳情况,提出2015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申请。各地应优先考虑在用电成本较高的工商业企业、新建建筑、公共建筑、屋顶面积较大且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建筑等领域安排项目,并填报《市(县、区)201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计划及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但目前还没有公布备案情况,将国家下达的规模指标分解到各地区。
四川:备案规模可超国家指标的20%重视配套电网建设
四川省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文件中,明确了备案规模。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备案总规模可超出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的20%(作为本年度替补项目、下一年年预安排项目),以确保完成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任务。集中上网光伏项目单个项目备案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MW。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或以下电压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发电量应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不允许向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供电),且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文件还重视配套电网建设,要求电网企业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电网建设,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顺利并网。
贵州:分解2015年新能源建设任务
贵州在《关于下在2015年贵州省新能源建设重点项目及发电计划的通知》中,对2015年新能源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了2015年贵州省新能源建设重点项目及发电计划,具体光伏项目如下图。
云南:建立太阳能发电专案业主诚信档案
4月,云南省发改委发布《2015年光伏电站控制性建设规模的通知》,提出为了确保按时完成2015年全省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60万千瓦指标,其2015年拟以140万千瓦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分配各州市控制性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覆盖49个光伏电站项目。
该方案还提出,2014年年底前各州、市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将作废。2015年控制性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中的专案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未按照太阳能农(林、牧、渔)业建设的,取消该地区和该专案业主下一年度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申报资格。
此外,云南省能源局将在2015年8月初检查项目,并以太阳能板铺设作为考核指标。7月31日前,凡太阳能板铺设达到或超额完成分配规模的,可获得全部分配规模指标,超额完成部门另行调增;凡建设规模超过50%分配规模的专案,2015年底按实际建设规模确定年度指标,但不得超过分配规模;凡建设规模低于50%的,调减规模指标至实际建设规模;未铺设太阳能电池板的,一律取消分配的规模指标。
云南省能源局还将建立太阳能发电专案业主诚信档案,实行太阳能发电业主黑名单制。获得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的专案业主,两年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倒卖专案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在云南省境内开发任何能源专案。
陕西:史上最严光伏实施方案向倒卖“路条”宣战
4月,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编制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5]359号)文件,初步确定新增16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51万千瓦。
对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未落实开工条件和并网批复的,或2015年11月份前未并网的,则自动退出2015年新增备案清单,且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项目。
实施方案内在建设,若今年10月底前未并网,则自动退出2015年年度实施方案,且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
该通知不仅对往年“路条”进行清算,对新项目要求更为苛刻,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堪称史上最严光伏实施方案,虽不能彻底杜绝倒卖“路条”,但这次陕西发改委的意图很明确,有资金、有能力就干,没能力靠边站,无疑是向倒卖“路条”宣战,让更多有实力、干实事的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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