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又一个“金太阳”?
7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发布,计划6年内完成30万户的光伏扶贫。
2013年,安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光伏下乡扶贫工程”。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后,除安徽外,河北、山西、甘肃、宁夏、青海等5个省区也开始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今年,国家能源局还专门规划1.5吉瓦的指标用于光伏扶贫项目。
扶贫成为光伏发电的新使命,这是光伏企业难得的机遇。但在追逐补贴的利益驱动之下,拖延建设工期、组件质量以次充好、并网难等问题如何解决,有业内人士表示并不乐观。
“光伏扶贫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又能够扩大光伏市场的好思路,如果疏于管理,良好的预期将难以实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追逐补贴
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转发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各扶贫地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的《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提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同时光伏扶贫项目在还贷期内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如果上述政策能够落实,对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利好。但业内人士担心,这或成为2009年“金太阳示范工程”的翻版。
2009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随后,项目审批、补贴发放和后期的监管频频出现问题,2013年,财政部决定停止新增金太阳示范工程申请审批。
如今,在巨额补贴利好诱惑下,众多企业已不惜采取垫资或直接捐资等方式争取扶贫项目。“企业不是慈善机构,无论亏钱换指标还是压低质量谋求利益,都非正常的市场手段,光伏扶贫或将沦为又一个金太阳项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从光伏扶贫政策不难发现,政策虽规定了项目建设方式、质量要求,运行维护管理方法及保障措施,但对于保障措施如何制定、落实、监管等都未明确。如果监管乏力,金太阳工程出现的拖延建设工期,组件质量以次充好,骗取补贴等问题可能再次出现。最终将导致扶贫工程质量不达标,后续扶贫效果无法实现。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员红炜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项目未动,规划先行。光伏扶贫项目要真正惠民,应该发挥规划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考虑光伏项目发电模式,须对光伏资源准确评价、科学规划设计以及项目后期运行可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