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间,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签金额约为4.35亿元的太阳能单晶电池组件销售合同。
根据协议,哈密华风新能源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乐叶光伏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根据到货批次支付相应的货款,到货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70%。在全部组件到达后,经共同验收确认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货款。
据悉,哈密华风新能源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风能、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等。
隆基股份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高效单晶组件的市场份额,引导高效单晶路线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