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数字可以看出,2015年度新增8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最多,都是8万千瓦。
内蒙古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对于列入建设方案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在项目建设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外,在项目建成前,不得变更投资主体,不得以转让建设指标为目的变更项目业主单位,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建设指标,不予申请补贴电价,涉及转让指标的双方企业5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光伏发电行业的建设和开发。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5日公示中标结果。该项目经审批核准,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总投资约3.5亿元,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地,主要在农户庭院内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电气设备(如逆变器、并网柜等),基础设计暂按天然地基考虑,最终方案将依据施工图阶段的地勘报告确定。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4693万元,折合单价约3.469元/瓦。该项目属典型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工程,强调就地建设、农户参与及电网就近接入。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于2026年8月25日公示了该旗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由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评审,内蒙古开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开发苏布尔嘎镇50兆瓦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内蒙古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在矿区移民安置住房F3-04小区建设0.3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可就评审结果提出实名书面质疑,旗能源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99字)
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达拉特光伏电站(位于库布齐沙漠腹地,总装机400兆瓦)截至2024年8月18日累计发电超5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15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1万吨,生态效益显著。电站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立体治沙模式,通过光伏板降温抑蒸、板下种植耐旱植被及沙障固沙,使1.6万亩场区植被覆盖度提升,流动沙丘得以固定,野生动物回归,荒漠逐步向绿洲转变。依托智慧运维体系,实现无人机巡检、自动跟踪支架与“一场一策”低效治理,2025年挽回电量损失7972万千瓦时。同时融合旅游、农牧、研学等业态,带动当地就业与基础设施升级,形成“光伏+治沙+农牧+旅游”协同发展路径,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统一。(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8月4日,由水电六局承建的内蒙古锡林浩特5万千瓦(50兆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一次性并网发电。该项目共布置16个光伏方阵,投运后可稳定提供清洁电力,助力减少化石能源依赖和碳排放。鉴于工程占地广、作业区域分散且地处生态敏感草原区,项目部依托智慧化管理系统,构建“线上监测+线下响应”联动机制,强化全过程安全管控;同时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通过工艺优化和“小改小革”破解施工难点,有效保障了建设进度与草原生态保护协同推进。(198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